劳动争议正在仲裁中, 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吗?

227. 劳动争议正在仲裁中, 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吗?

情景案例

唐某是某建筑公司员工, 公司没有为唐某办理工伤保险。 201476, 工程队施工时, 唐某不慎从施工建筑上掉下来摔成重伤, 妻子取出家里仅有的积蓄3万元为唐某支付了抢救费唐某渡过危险期后, 如果无力再继续支付后续治疗费,医院可能会停止对唐某的手术治疗为此, 唐某妻子要求建筑公司尽快提供医疗费,但遭到拒绝公司认为: 唐某受伤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与公司无关无奈之下, 唐某委托其妻子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医疗费

在仲裁审理过程中, 医院发出通知: 如果唐某不能及时支付医疗费, 医院将停止治疗这样会导致唐某因错过治疗时机而终身残疾唐某妻子赶紧来到仲裁委员会, 出示医院的通知书, 希望仲裁委员会能够裁定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请问: 唐某妻子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先予执行问题。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存在一定的期限, 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可以裁决先予执行, 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但是, 裁决先予执行的案件, 必须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没有争议, 并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

本案中, 唐某发生工伤, 在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下, 应当由单位进行赔偿,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唐某提供了医院的文件, 证明如果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到他的医疗救治, 因此其先予执行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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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劳动者而言, 如果希望先予执行的申请能够得到支持, 应当及时向仲裁部门举出证据, 证明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到其生活。

法条链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可以裁决先予执行, 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 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 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