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已经提请仲裁, 企业能否要求和解?

231. 劳动争议已经提请仲裁, 企业能否要求和解?

情景案例

黎某是某公司工程部维修电工, 2012317日入职, 月工资4000, 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黎某多次与公司协商, 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201212, 黎某就社会保险一事, 向本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黎某提起仲裁后, 公司领导主动找黎某谈话, 希望双方进行和解, 公司同意为黎某缴纳社会保险, 并将前几个月应该缴费的社会保险费用以现金方式补偿给黎某黎某认为公司的解决方案合理, 于是答应和解, 并制作了和解协议

请问: 黎某已提起仲裁, 公司能否要求和解? 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和解问题。(https://www.daowen.com)

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仲裁, 并不影响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调解或和解。调解由仲裁机构主持, 达成一致后, 由仲裁机构制作调解书。一方未按调解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解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达成的和解协议依赖于双方的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的, 另一方可以依据该协议再次提起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手段, 调解与和解有利于及时解决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 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本案中, 黎某提起仲裁后, 公司为了解决问题, 可以提出和解。黎某在接受和解方案并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后, 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维权指南

正如前面所说, 劳动者在与公司洽谈时, 如果是可以即时履行的内容, 可以采用和解的方式; 如果是分期履行或者延后履行的, 最好采用由仲裁机构调解的方式。一旦用人单位未按调解书履行,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对于和解,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 则在已经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下, 只能再次提起仲裁。

法条链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 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 可以撤回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