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约定不明, 怎么办?

80.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约定不明, 怎么办?

情景案例

20126, 彭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工作岗位是司机, 合同期限是1, 但对工资问题没有详细约定, 只写上: 每月暂领基本工资2500, 年底根据工作表现, 发放考核后的绩效工资由于彭某平时工作非常积极, 到了年底, 彭某以为每月可以拿到4000多元工资, 心里非常开心但是, 公司领导告诉彭某: 经过考核, 他的工资定为2600/但是, 公司其他司机工资都是4800/彭某找公司领导申诉, 问为什么跟同事干活一样, 但工资比同事工资少这么多领导告诉他, 每位员工的工资均由合同约定, 我们都是按合同依法办事, 如果你觉得不公平, 可以去劳动局告我们

请问: 彭某的工资应该是多少?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同工同酬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 引发争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 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 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本案中, 彭某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每月暂领基本工资2500元, 年底根据工作表现, 发放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该约定中并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后应当发放的绩效工资标准。在彭某与其他相同岗位员工提供了同样劳动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考核标准以及考核结果, 则对于彭某应当适用同工同酬的规定, 按其他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向彭某支付工资。(https://www.daowen.com)

维权指南

劳动者在提出同工同酬时, 需要证明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职责相同, 并需要提出初步证据证明自己和他人之间存在工资上的差距。在完成初步举证后, 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与相同岗位人员之间的工资差距存在着合法和合理性, 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条链接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 引发争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 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 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 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