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作业摔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情景案例
韩某是某家电维修公司的员工。 2015年9月上午, 韩某接受公司安排到某小区维修空调。在作业时, 韩某违反公司规定, 在没有系安全带的情况下爬出窗外,不幸从四楼坠下摔成重伤, 被当即送往医院治疗, 共花掉医疗费8万元。事后,韩某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公司认为, 韩某是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受伤的, 不应认定为工伤, 其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因此, 公司不同意韩某的要求。韩某不服, 遂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请问: 韩某的受伤, 能认定为工伤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违章作业引发的工伤认定问题。
人身损害案件中, 通常会根据侵权者与受害者之间的过错大小确定双方的责任范围, 而工伤作为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保险, 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 即只要劳动者因工受伤, 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情形, 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而不论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有违章作业的情形。除非法律另有特别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是: 劳动者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除此之外, 并没有规定劳动者违章作业的情况下不得认定为工伤。违章作业也不属于那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因此, 在本案中, 韩某虽然存在着违章作业的情形, 但由于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受伤, 且不属于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故韩某的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维权指南
劳动者因违章作业而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 需要用人单位加强管理, 规定标准的操作流程。同时, 由于工伤产生的风险较高, 即使没有违章作业也可能产生,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尽量分散自身可能承担的责任。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 故意犯罪的;
(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