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流产, 可以享受流产假待遇吗?

169. 女 员工流产, 可以享受流产假待遇吗?

情景案例

李女士于20128月进入某家电公司工作, 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46, 李女士被确诊怀孕。 20147, 李女士与同事外出游玩时, 不慎脚底一滑跌倒在地, 李女士当时感觉肚子疼痛不已, 同事急忙将其送去医院后不幸流产第二天上班, 李女士向公司要求休流产假20, 并要求公司支付流产假工资公司认为, 公司没有流产假的员工福利, 所以公司不同意李女士请假

李女士并没有理会公司。3天后, 李女士收到公司寄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连续旷工3为由, 解除与李女士的劳动合同李女士和公司多次交涉均无果, 于是将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庭, 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请问: 李女士可以享受流产假待遇吗?

案例分析(https://www.daowen.com)

本案涉及流产假的待遇问题。

我国法律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之内有特殊保护。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个体条件的差异性, 女职工在怀孕后至生育前, 意外发生流产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某种程度上, 流产可以视为不完全的分娩形式, 对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同样存在着较大的影响。因此, 我国立法对于女职工的流产, 一直持保护态度。2012年4月18日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则明确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 个月流产的, 享受15 天产假; 怀孕满4 个月流产的, 享受42 天产假。

本案中, 李女士因故流产, 根据当时已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应享受15天的产假。李女士提出休20天虽然超出了法定的天数, 但公司在其未上班3日就将其解除, 其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维权指南

用人单位除应当知道流产假的法律规定外, 还应当意识到, 流产假和产假一样, 属于女职工在特殊情形下享有的法定假期, 不是所谓的单位福利, 原则上只要女职工提供了流产的医学证明后就可享受, 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准许休假。

法条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