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时可以迟到早退吗?

161. 女 员工怀孕时可以 迟到早退吗?

情景案例

韩女士是某公司跟单人员, 20125月怀孕后她经常迟到早退, 在公司内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公司还因为韩女士早退行为得罪了一位大客户, 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20127, 公司书面警告韩女士, 如果还继续迟到早退, 公司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韩女士认为, 自己在怀孕期间可以迟到与早退,公司无权干涉, 否则就去劳动局投诉

请问: 韩女士的说法正确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问题。(https://www.daowen.com)

我国实行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制度, 对于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规定了不同的保护措施。但是, 特殊保护不是特殊理由, 女职工不能因为其处于“三期”中就不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允许迟到和早退并不在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措施中。对于处于孕期的女职工, 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内容对其干涉,甚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 韩女士的说法是错误的。

维权指南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但该法第三十九条同时规定, 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并没有对劳动者进行区分。因此, 虽然女职工怀孕是一种特殊状态, 但绝对不能以此为由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法条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