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 企业可以约定零工资吗?

43. 试用期内, 企业可以约定零工资吗?

情景案例

小胡是一名应届毕业生, 20153, 小胡应聘到某财务公司会计助理工作公司与小胡签订劳动合同时, 其中有一条规定: 试用期3个月, 没有工资,试用期内表现合格才会被录用。”小胡认为: 付出劳动就应该有报酬, 如果没有工资, 自己就没钱生活, 这样很不公平于是, 小胡向公司领导郭某反馈情况, 希望能给她发点工资郭某跟小胡说: 你现在没有任何工作经验, 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 公司不向你收培训费已是够好的了, 如果你不能接受零工资的合同条款, 请另谋高就

请问: 郭某的说法正确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试用期的工资标准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 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 且该工次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于试用期员工不同于正式员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尚未稳定, 双方均随时可能解除劳动合同, 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案中, 某财务公司关于试用期内零工资的说法是错误的, 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维权指南

对于劳动者而言, 应当首先与用人单位确定转正后的工资, 再根据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和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试用期工资的底线, 如果低于该底线的, 应当及时进行维权, 避免被用人单位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维权时应当提供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劳动合同等。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应当清楚最低工资制度是高压线, 绝对不能触碰, 否则一旦被劳动者举报, 不但要补发劳动者的工资, 还会因此受到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