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单位克扣工资, 被派遣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24. 派遣 单位克扣工资, 被派遣人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情景案例

刘女士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后刘女士被派遣到某月嫂公司工作,约定工资是5000/上班后第一个月, 刘女士发现领取的月工资比劳动合同中少200, 于是去咨询月嫂公司, 但月嫂公司说已按照协议将工资转入劳务派遣公司银行账户

劳务派遣公司声称: 公司每月从刘女士工资中扣除的200元是派遣服务费,公司要靠这个费用才能存活, 希望刘女士能理解刘女士认为, 当初合同没有这个约定, 现在收费不合理于是, 刘女士提出与某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刘女士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https://www.daowen.com)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劳务派遣员工的合同解除问题。

劳务派遣员工虽然在第三方用工单位工作, 但其劳动关系仍然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 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派遣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被派遣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 劳务派遣公司在发放刘女士工资时, 无故克扣200元, 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刘女士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维权指南

被派遣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 由于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过错造成的, 劳动者可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中提出系由于派遣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致, 并可以据此要求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