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 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81. 非法用工, 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情景案例

20159,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 包某未满16周岁便不得不南下广东打工,以维持生活。 20151020, 经亲戚介绍, 包某在东莞某五金厂找到一份普工工作由于包某年龄还未满16周岁, 工厂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也没有为他购买社会保险。 20151110, 包某不小心发生了工伤事故, 左手一只手指被冲床砸成粉碎性骨折, 经治疗共花2万元医疗费, 该笔费用由包某亲戚代为支付。 20151210, 厂方以包某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打发包某回家

包某找到工厂领导, 要求工厂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此要求没有得到工厂领导的同意, 并让包某限期搬出工厂宿舍百般无奈之下, 包某找到本地劳动行政部门, 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帮助

请问: 五金厂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非法使用童工问题。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在我国,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被称之为“童工”。除了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之外, 任何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对于招用或介绍童工就业的, 根据其情节轻重,可以受到行政甚至于刑事的处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于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 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 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https://www.daowen.com)

本案中, 五金厂招用包某时, 包某未满16岁, 双方形成非法用工关系。包某在工作中受伤, 其医疗费用、伤残待遇等, 均应当由五金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维权指南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 一定要严格审查其身份证件, 并且保留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拒绝招用童工, 否则会受到较重的行政处罚。在童工受伤或者死亡时, 不但所有的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市场监督部门还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关闭该用人单位。

就童工及其家属而言, 在童工受伤时可以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作出赔偿。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 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法条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 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 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