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自行查出职业病, 怎么办?

224. 离职后自行查出职业病, 怎么办?

情景案例

1995年以来, 陈某一直在某矿业公司工作由于儿女事业稳定, 201371, 陈某向公司提出辞职, 并于730日离开公司。 201312, 陈某被诊断为矽肺二期”, 并被认定为工伤七级陈某拿着病历诊断书向某矿业公司要求职业病赔偿时, 遭到拒绝某矿业公司认为, 陈某已离开公司, 其患病与公司无关

请问: 陈某可以要求某矿业公司赔偿损失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离职后查出职业病如何处置问题。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该法第三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均规定, 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但是实践中, 许多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都不愿意给劳动者做离职前检查, 尤其是劳动者本人辞职的情况下。对于劳动者离职后被查出职业病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 劳动者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 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案中, 陈某在辞职后被诊断为“矽肺二期”, 且已被认定为工伤七级。在公司不予理睬的情况下, 陈某可以提起仲裁或直接诉讼, 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维权指南

就劳动者而言, 其诊断结果必须是在离职后一年内, 且再没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劳动者应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然后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并就用人单位应承担部分提起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 则应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仲裁。

就用人单位而言, 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安排体检是法定义务, 具有强制性。即使是劳动者辞职, 也应当安排, 否则一年内始终会有风险存在。

法条链接(https://www.daowen.com)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 并妥善安置; 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办理退休手续后, 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 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 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前款第 () 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 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 () 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 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