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上班, 有加班费吗?

145. “三八” 妇女节上班, 有加班费吗?

情景案例

2016320, 公司员工范某向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称, 公司于201638 (星期二) 全天安排其上班, 只支付了工资范某认为,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节假日上班应支付加班工资, 但公司拒绝了她的要求范某希望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手段, 责令该公司支付其三八妇女节的加班工资

请问: 范某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部分公民的放假问题。(https://www.daowen.com)

我国《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 妇女节 (3月8日), 妇女放假半天。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 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则不补假。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中明确规定,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 对照常工作的职工, 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 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 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 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因此, 如果妇女节那天是正常工作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班的, 不算加班; 如果是周六或周日, 则应当支付加班费。

本案中, 2016年3月8日是星期二, 是正常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给妇女放假半天。但由于各个单位的情况不一,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放半天假,也无须支付加班费用。范某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维权指南

对于妇女节、青年节这种部分公民享受的假日, 是否放假完全由用人单位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劳动者在维权时, 需要确定上班的当天是否是工作日。如果不是工作日, 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待遇。

法条链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 妇女节 (38), 妇女放假半天;

() 青年节 (54), 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 儿童节 (61) , 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

()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81), 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 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 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则不补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劳社厅函〔2000〕 18, 2000212)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答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 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令第270) 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 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 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 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 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 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