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要支付多少赔偿金?

96.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要支付多少赔偿金?

情景案例

201381, 庞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工作岗位为出纳, 月薪4000。 20158, 庞女士意外怀孕当公司得知庞女士怀孕的消息后, 便以庞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与庞女士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庞女士9月不要再来公司上班了

如果失去工作, 庞女士的生活压力会非常大, 于是请求公司不要辞退她, 但公司态度非常坚决庞女士不服,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但是, 要求公司支付多少赔偿金, 庞女士也不清楚

请问: 庞女士应该要求公司支付多少赔偿金?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 在该违法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 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该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赔偿金相当于劳动者应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案中, 庞女士于2013年8月1日入职, 至2015年7月31日满2年。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解除与庞女士的合同, 庞女士实际工作2年零1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庞女士的经济补偿为2. 5个月平均工资。假定庞女士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 则应获得的经济补偿是1万元。因此, 其应主张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二倍即2万元。(https://www.daowen.com)

维权指南

劳动者在主张赔偿金时, 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以证明自己的入职年限, 还要提供银行流水记录, 以证明自己的前12 个月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前12个月工资标准不是指被扣除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后实际领取到手的工资, 而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