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分析

五、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分析

1.国家层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0号)明确规定:“参加1年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初中毕业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直接转为技工学校学生,学习期限连续计算;参加1年以上劳动预备制培训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级技工学校学习。”

2.地方层面

(1)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规定:“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5元;培训时限,1年内最少720学时,最多不超过1440学时。‘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还明确了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2)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联字〔2020〕12号)规定:“补贴标准:每人每学时10元;培训时限,1年内最少720学时,最多不超过1440学时;两后生中的农村户籍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每年最多不超过1800元”。

3.政策探讨

通过对以上有关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政策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初中毕业生,培训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进入到技工院校相关专业中级班学习,学习期限连续计算,享受全日制学生同等待遇(结论1)。

(2)若结论1为真,以长春市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最高补贴标准为例,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民办技工院校所获得的培训费补贴可满足学生1~2年的学制教育学费(结论2)。

(3)若结论2为真,则一定程度上直接解决了“两后生”因经济因素放弃继续升学的问题,同时,发挥了劳动预备制培训的重要作用,增加了技工院校生源,激发了民办技工院校招生的活力,从而一定程度上间接破解了民办技工院校招生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