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职业能力评价新方式的建立
1.重新划分职业能力的层次与要点
中职学校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大致分为岗位职业能力、专业基础能力和通用职业能力三个层次(见图1)。这三项能力中通用职业能力应处在核心位置,它与特定的职业能力紧密结合,形成多方位、多层次有机结合的职业能力体系。

图1 职业能力层次示意图
通用职业能力的概念被国际职教界广泛接受,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以及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通用职业能力可以概括为八项基本能力:运用相关知识能力、自我推销能力、相应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学习能力、搜集整理信息能力、抗压与抗挫折能力。通用职业能力是职业能力体系中的核心因素,对岗位职业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的发展具有辐射作用。
2.建立量化的专业技能指标和通用职业能力评价指标
量化的专业技能指标和通用职业能力评价指标,包括专业知识、岗位技能、职业素质三方面的评估标准以及分值比例关系。
指标建立应遵循如下的原则:
第一,全面评估原则。
评估考核采用连续性过程评估考核方法,即每一个教学项目对应的知识点和能力点,都有对应的专业技能和通用职业能力评估标准,单个项目的成绩是几个基本技能训练成绩和综合实践作业成绩综合的结果。课程期末成绩是各项目成绩加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对应能力成绩的加权平均[2]。
第二,实践性评估原则。
评估考核标准的依据是课程规定的相应职业能力标准,专业技能的评估以实训课程的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相应实操项目的考核为主要内容,通用职业能力的考核要结合学生在各项目教学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进行。
第三,差别性评估原则。
学生专业技能的考核与通用职业能力的考核在项目评估考核中的比例通常为2∶1,但由于各教学项目的侧重点不同,在课程中的地位不同,因此各单元对通用职业能力的考核重点也不同,各单元在课程考核总分中所占的比重也存在差异。
3.制定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方案
部分职业能力在评价环节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如在生产单位进行生产性实训时,评价和考核的主体是企业专家,而企业专家只有在准确完整地掌握评价方案之后,才能使用相应的评价标准评价出学生体现出的职业能力水平,但考核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易于操作则较难把握;同时,一些职业能力较难进行量化考核或评价,或者一些生产活动与内容需要不断优化改进和创新,而考评方案中无法进行量化考核的部分如何对学生进行界定,需重新定义。这就需要由学校、企业、行业专家等共同研究制定全面、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发展的考核评价方案。
4.加强考评人员培训
评价体系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落实。学校应加强对负责考评的教师、企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的培训与再教育,使得考评人员将评价体系吃透,真正地从企业生产活动实际出发,反映评价出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专业基础能力和通用职业能力水平。唯有这样,才能提高职业能力考评的质量。
随着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中等职业教育一方面越来越受到国家层面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对我国进行新一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因而抓紧研究建立科学适用、便于推广的中职学生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既是各职教工作者的重要研究方向,更是各职教工作者刻不容缓的历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