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开展春耕生产

二、领导开展春耕生产

1940年1月中旬,中共太行二地委在榆社县召开了晋东第一次县委书记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了春耕生产问题,发出了《关于春耕生产的指示》。2月15日,中共榆社县委召开县、区干部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太行二地委县委书记联席会议精神。提出要全力搞好春耕生产,解决军需民食,巩固抗日根据地,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创造模范村,争当劳动英雄。为此中共榆社县委还制定了模范村和劳动英雄的标准。其中模范村的标准是:(一)无一闲人;(二)各种春耕队最健全;(三)妇女有三分之一参加春耕生产;(四)干部多种地而不与民争地。劳动英雄的标准是:(一)成年人开荒5亩;(二)妇女能上地挑粪;(三)儿童每个拾粪1担。3月初,为了加强春耕生产领导,建立了榆社县春耕生产委员会,召开县区干部会议对春耕生产进行安排,发出《关于低利贷款的指示》,决定以春耕生产委员会名义为农村发放一定数量的低利贷款,打击高利贷者,支援春耕生产。3月下旬,县委又颁布推广了《一二九师春耕生产鼓励条例》。

由于县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全县劳动群众开展春耕生产的积极性,为全年农业增产奠定了可靠的基础,受到了中共晋冀豫区党委的表扬。4月中旬,中共晋冀豫区党委向全区各级党组织转发了《榆社一九四〇年春耕总结及各区发言(摘要)》,介绍了榆社县春耕生产工作的突出成绩:半个月全县突击开荒1298亩、增加耕畜46头、动员士绅捐款8000元(冀钞)、捐粮782.55石、组织妇女参加生产人数2003人、儿童参加人数5420人、儿童半个月拾粪55400斤、全县涌现出劳动英雄135人、其中有妇女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