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机关开展的“五反”运动
1963年2月21日至28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决定以抓阶级斗争为中心,在城市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五反”运动的指示规定,指出这场运动是一次大规模地打击和粉碎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攻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3月6日至12日,中共山西省委召开一届十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全省县团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国营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文教部门开展“五反”运动。5月,毛泽东在杭州主持召开有部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各大区书记参加的会议,讨论和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7月,山西省所属的省、地(市)级机关“五反”结束的同时,县级机关的“五反”也开始进行。1963年8月1日,榆社县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了县级机关开展以“反官僚主义、反特殊主义、反铺张浪费、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的“五反”运动。参加榆社县级机关“五反”运动的县级党政机关单位共25个,涉及干部职工540名。运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学习中央“五反”指示,贯彻中央杭州会议精神,发动干部群众自上而下揭发批判官僚主义、分散主义、铺张浪费;第二阶段集中进行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
1964年4月28日,中共榆社县委认真贯彻中央“五反”指示和杭州会议精神,在全县党、政、群、团等行政单位和工商、供销、粮食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公社、基层供销社、信用社、公社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参加运动的共有97个单位,涉及干部职工1885名。运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发动群众开展以反浪费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同时为“五反”做准备;第二阶段,开展反对铺张浪费、反对特殊化、反对官僚主义、建章立制、改进干部作风;第三阶段,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的反对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的运动。
榆社县的这次“五反”运动于1965年结束。这次运动,共反出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及类似行为的人员67人,款11311元,粮食564斤,粮票4125斤,布53尺,布票180尺。“五反”过程中,中共榆社县委为把运动引向深入,对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厂矿企业和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的“小钱柜”“小仓库”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清理范围包括:在财政预算范围内的各项税收、企业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和变价收入、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在财政预算范围内,历年虚报未用的支出,应当上交而未上缴财政的支出结余;虚报冒领和隐瞒未报的粮食、油脂和物资;隐瞒未报的商品;违反规定向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生产队乱摊派等所结存的资金、物资等。
经过“五反”运动,有力地反对了官僚主义、分散主义、铺张浪费、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行为,改进了干部的思想作风,纠正了党内存在的一些贪污腐化和官僚主义现象,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面貌有所改善。但从整个运动来看,由于“五反”运动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偏差。首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西省委的指示精神对基层的状况做了不切实际的估计,夸大了阶级斗争,把打击的目标由经济领域延伸到思想政治领域,把一些思想认识上有分歧的人,误认为阶级敌人,扩大了打击面。其次,在对城镇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中,重划阶级成分,使许多城镇居民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第三,在“五反”运动中,有的单位把抓生产的好作风当成不问政治的官僚主义加以批判,致使领导干部不敢放手抓生产、抓业务,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影响,一些兢兢业业从事技术业务的骨干被认为是对阶级斗争“麻木不仁”而受到了错误批判,严重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