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军民的反“蚕食”斗争
在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残酷“扫荡”的同时,还通过对游击区和占领区的镇压,向根据地进行“蚕食”;通过封锁、分割以断绝各抗日根据地之间的联系,进而突袭和“扫荡”根据地。日军在辽榆武公路两侧修筑据点、加固炮楼,对根据地切割封锁,成立汉奸组织“宣抚班”,网罗一些地痞流氓作为宣传工具,张贴布告,散布舆论,进行反动宣传。同时,拉拢常三货、王三货、张博侯、张寿义、杨狗小等20余个民族败类,成立了“榆社县维持总会”,由常三货任会长,张博侯、王三货任副会长。“榆社县维持总会”的一群铁杆汉奸依仗日军的势力,强迫各村搞“维持”,引导日军对拒不“维持”的村庄实行屠杀和镇压,对驻扎过八路军、帮助过八路军的村庄进行“扫荡”和报复,制造了多起血案。
针对日军的“蚕食”“维持”,榆社人民在中共榆社县委、县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共中央北方局和八路军总部先后发出的反“蚕食”斗争的指示,开展了反“蚕食”反“维持”斗争,把日军“蚕食”的地方变成了打击敌人的前沿阵地,全县各分区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秘密群众情报网络。反“蚕食”反“维持”斗争采取隐蔽与公开相结合、武装群众同政治斗争相结合、合法斗争同非法斗争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了强悍灵活的秘密群众武装、民兵游击小组、青年连、联防队、情报班等。一区的潭村人民坚决不当亡国奴,拒不“维持”,全村人举村搬迁,实行“坚壁清野”,使日伪军既找不到人、也找不到粮。抗日村长巩三岗在群众大会上还全部烧毁了日军下发的“良民证”,潭村人民还惩处了巩成塘、乔六则、李文碧等一批罪大恶极的汉奸,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
1942年2月下旬,榆社县组织游击队、民兵,运用地雷战、麻雀战等形式,与日军第三十六师团展开军事斗争,阻击日军“扫荡”“蚕食”。3月,中共榆社县委书记王谦、抗日民主政府县长李谦恭领导榆社人民开展反“维持”斗争,明确凡是距日军炮楼(台)五里以外的村庄,坚决不搞“维持”。3月下旬,榆社抗日民主政府在圪塔滩村镇压了为日军“维持”卖力、罪大恶极的刘香兰、梁培兰等5名汉奸,为县委组织军事武装打击日军创造了有利条件。
4月上旬,为了与日军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中共榆社县委设立了由张寿砚、赵春荣、张有德、赵启华为成员的榆社县敌占区武装工作站,任命榆社县南白村人、共产党员张寿砚为站长,明确其主要任务是接受县委的派遣,深入敌占区,打入敌人内部搜集情报,掌握敌人动向,分化和瓦解敌人。4月下旬,中共榆社县委领导人民群众在日军统治区开展游击战,捣毁了“维持会”,镇压了汉奸和“维持”分子。当月,县委集中武装民兵不断袭扰修筑公路的日伪军,400余民兵破路6次,解放民夫400余人,毙敌9名,击毁汽车1辆,将距日伪据点10里左右的所有“维持会”一律捣毁。到7月,先后有65个村取消了维持会。
8月,为执行5月17日晋冀豫区党委《关于执行反对敌人蚕食政策的补充指示》中对扩大地方武装的要求,榆社独立营补充战士125名,发展民兵175名。同时,加强了抗日救亡运动的领导,中共榆社县委领导成立了“榆社县抗日救国群众委员会”,由县委书记郝田役担任委员会书记,并将工、农、青、妇机构合并,成立了“榆社县抗日救国联合会”。中共榆社县委还抽调县委、县政府、县武委会部分人员组成工作队,分赴榆(社)武(乡)公路沿线村庄,开展反“蚕食”、斩“蚕嘴”的具体工作,没收“良民证”和“维持会”账簿,逮捕维持分子,取缔反动会道门13个,处决张来江等亲日汉奸7人。12月7日,榆社县独立营营长郝三成和榆社县复仇游击队队长李雨化等6名队员,打入敌杜余沟日军据点,将常三货、王三货、杨狗小等3名汉奸抓获。1943年1月1日,在云簇镇举行公判大会,判处常三货死刑,为民除了害。
1943年,榆社县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展开反“维持”斗争,铲除汉奸23人,摧垮维持会11个,将基层抗日政权恢复到54个。县、区、村各级武装游击战争广泛深入,全县人民争取抗战胜利的信心不断增强。
1941年至1943年,在根据地最困难的时期,中共榆社县委、县抗日民主政府动员和组织根据地军民坚持以武装斗争为中心,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围绕“扫荡”与反“扫荡”“蚕食”与反“蚕食”“封锁”与反“封锁”与日伪军展开了一系列针锋相对的斗争,打击了敌人的猖狂气焰,改变了敌进我退的策略,基本摆脱了被动局面,收复了村庄,恢复和重建了抗日政权,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有效地教育了人民群众,震慑了敌特分子,保护了抗日干部,提高了群众的抗日积极性,全县抗日斗争形势出现了明显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