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与完善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与完善

榆社县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步早、进展快、效果好。1981年,榆社县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两个农业文件(《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开展以“包产到户”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体制改革。到1982年底,全县农村普遍建立了以“大包干”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包干到户的占68.2%,包产到劳的占23.2%,其他占8.6%。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使生产者的责、权、利更好地结合起来,劳动者享有极大的经营自主权,激发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解决了过去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弊端。同年,本县粮食总产量达到8500万斤,比上年增长13.3%。人均收入174元,比上年增长30%。人均家庭副业收入73元,比上年增长18%。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重要文件,再次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新发展。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根据中央政策和省委部署,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就如何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一)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因地制宜选择承包形式,宜联则联,宜包则包,签订承包合同,一般一定三年或五年不变,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二)林、牧、副业、果园一般应实行“四专”(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一联”(联系产量产值计算报酬)的生产责任制,可以实行全奖全赔、多奖少罚和利润分成的办法。(三)农民可以承包治理“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在村集体组织统一规划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原则下,承包人有长期使用权、产品收益权和继承权,可以大户承包或多户联包,并允许雇工经营。在政策的引领和激励下,全县涌现出了一批户包治理小流域专业户和重点户。户包治理小流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四荒治理、水土保持方面的延伸和发展,是农民群众创造的开发建设山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彰显出旺盛的生命力。

1984年榆社县农村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县委在全县农村中着重采取了加强土地管理、完善承包合同、完善双层经营、加强社会化服务、调整农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合作经济等一系列综合措施。

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内容。1984年,县委在总结城关公社小杜余沟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完善统分结合的经验基础上,从1985年起在全县分步推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谓双层,就是农户承包经营为一层,集体统一经营为一层,农民承包土地,集体提供农户想办而不好办的事情,如购买生产资料、浇水、机耕、治虫、农田基本建设等统一服务。现阶段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特征的体制,集体发包,农户承包,宜统则统,宜分则分,这种体制采取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经营的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以适应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只是在大包干后有少数村坚持完善得好,而大多数村没有完善发挥好集体经济,把集体这一层丢掉了、弱化了。1985年,在推行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中,县委通过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两种合作制给予了肯定,并在全县大力推广。一种是地区性合作组织。其职责特征是:落实国家计划指导和合同定购,对水、电、路、农建、抗灾等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集体所有的土地、公共资源、集体财产和村办企业,为剩余劳力开辟新的就业致富门路,以工补农、平衡各业劳动者收入,其组织形式与村委会属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另一种是专业性联合组织。其特点是按某一产品或行业为轴线,联合农户、集体、国营、城乡以及劳力、技术、资金生产要素而建立起的联合体,这种组织不受地区、规模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不论哪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到1987年,全县大多数村建立健全了合作经济组织,增强了服务功能,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榆社县城关公社小杜余沟大队是完善农村双层经营合作制的典型。1982年,在大队党支部、村委会带领下,该村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农村政策,在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积极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宜分则分,宜统则统,将土地、牲畜等分配到户,实行分散经营;将原集体的企业实行能人专业承包责任制,既激发了个人积极性,又发挥了集体统一的功能和优势。短短几年中,发展了村办企业和多种经营,集体企业发展到9个,吸纳劳动力174个,占全村劳动力的93%,全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均收入达到410元,成为全县远近闻名的首富村。1990年,小杜余沟村党支部组织全村干部群众,继续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健全经济实体的经营机制,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村民办了8件实事好事:(一)以工补农,支持农业发展,6年补贴农业资金8万余元。(二)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向农民提供化肥500余吨,种子10000余公斤,使全村人均粮食达到1290斤。(三)投资建校办学。投资2.5万元修建小学,投资6万元建中学,投资3.5万元建起了幼儿园。(四)拓宽硬化街道。投资3.5万元,统一规划硬化了村级所有街道。(五)投资5.5万元,打两眼深井,全村吃上自来水。(六)发放养老补贴。为全村老农民、老党员、老干部发放生活补贴。(七)安排170多名剩余劳动力在村办企业就业致富。(八)新建一幢三层大楼,改变了办公条件。改革开放10年来,全村固定资产总值由1982年的11.5万元,增加到210万元,增长17倍;人均粮食达到1290斤,首创人均粮食产量超千斤,人均家庭收入超千元。

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进一步完善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在2月25日召开的全县“三级”干部会上结合榆社实际,提出1986年农村要做好12项工作:(一)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完善果园承包和各项承包合同,并把各种证件全部发放到户。(二)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全县粮田面积稳定在20.5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8300万斤。(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业财政投入,保证亩施农家肥80担,化肥30斤以上,恢复水浇地1万亩。(四)培育新型产业。新发展果园1万亩。(五)继续搞好植树造林。大面积造林6万亩,植树240万株,育苗600亩。(六)抓好畜牧业生产。大力发展养殖专业户,兴办家庭牧场50个,完成黄牛改良2500头,力争实现户均养1头大牲畜、3头猪、1只羊、2只兔、人均5只鸡。(七)推广12项农业新技术。推广地膜覆盖2万亩;推广碳铵一次深施5万亩;推广优良新品种;推广机械铺膜、机耕、机播和机械脱粒;推广酒糟育肥肉牛1000头;推广羔羊当年育肥1000只;推广家畜人工授精;培育鱼苗70万尾;推广磷化铝农田灭鼠和锌硫磷防治地下害虫各1万亩;推广适用配合饲料300到400万斤;推广地杆桑地埂桑;高接换种杏、果、枣。(八)巩固发展乡镇企业。(九)进一步疏通流通渠道。(十)培训基层干部和专业人才。(十一)继续抓好扶贫工作。(十二)完善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双层经营合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