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途径推动工商业发展
2025年08月10日
二、多种途径推动工商业发展
1947年上半年,全县共有商户120户、行商94户、摊贩173户、作坊60家、合作社85家、小型社43家,共设工商干事4个。
1948年春,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保护私营工商业政策规定》精神,通过多种途径推动私营工商业的发展。这一阶段,县城私营工商业得到发展,较好的有杨二明饭店、金楼饭店、郝天祥饭店等,这些饭店的经营形式为独资,共有资本1000余元(冀钞),有经营百货、日用杂品的商户20余户,共有资本1000余元(冀钞),此外有经营生产资料的3户、染布行4户、肉食行7户,共有从业人员167人。同年,县委、县政府在县城创办织袜厂并投产,专供人民解放军军需。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县的商业贸易事业也出现了日趋繁荣的景象。到1949年,全县各区和较大的行政村都先后建立了由当地群众集股投资兴办的村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区联社,经营项目有土布、棉花、食盐、粮食、药物、山货等日用品和铁锹、镢头等铁木农具。这一时期,各经营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批发销售,不受任何限制,且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政府的贷款资助。1949年上半年,全县共有商户251户,资金人民币1050.49万元;共有工业74户,资金1729.66万元。在工商业比重中,公营合作社占总数的三分之二,私营占三分之一。全县工商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生活物资的交流,不仅在物质上保障了人民生活,促进了解放区的建设,有力地支援了人民解放战争,而且提高了县委、县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