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党的十四大提出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建立待老、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快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推动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向更高层次发展。
1992年以来,县政府出台了《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实施方案》,实行养老保险分步实施、五年到位的缓冲办法,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比例与方法、范围与项目、征集与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11月24日,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强化农村抵御各种风险和自然灾害能力,出台了《榆社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保范围、保费交纳、养老金给付、保费管理、监督机构等作了具体规定。1993年9月9日,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针对近年来本县在执行省有关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中,有极少数村干部超越文件规定,用专项基金、贷款以及乡统筹、村提留入了养老保险,为此,作出以下规定和要求:(一)村干部凡用专项资金和贷款入了保险的,所入款全部退还;(二)1993年5月28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下发后的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应坚持自愿投保和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不得动用乡统筹和村提留以及各种公款为村干部投保。凡是用公款已经投保的一律退还,拒不退还的,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以至法律处分;(三)各乡镇和保险公司要将清退结果报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
1994年1月1日,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将干部退休费用统筹比例逐步向单一比例过渡,逐步扩大直接发放给离、退休费用范围,确保离、退休人员晚年生活。
1992年10月16日,西马乡北白村在县民政局和计生委帮助下,在村委会院内办起了全县第一所村办敬老院。1993年5月落成,曹德元、曹德生、曹月中三位老人,过上了不愁吃穿的敬老院生活。
同年9月30日,榆社县投资35万元的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中心内设备齐全,活动项目丰富。县委书记王柱连,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葆瑜为活动中心挂牌。
1995年5月3日,县政府根据《山西省关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对全县五保对象426人,特困户1142户、2288人实施养老保障,困难户救助保障人数占到全县农业人口的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