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教育
1988年3月3日,中共山西省委作出《关于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教育的意见》,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全省普遍深入开展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教育。之后,中共榆社县委按照省委要求,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村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思想为指导,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核心,结合形势,进行基本理论的系统轮训。召开各种会议36次,举办骨干培训班8期,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万余份,办专栏墙报260块,有1000多人参加了社教活动,受教育人数占到党员干部总数的95%以上。同时开展了具体生动的系列活动,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好”大家谈,“千家万户齐话改革开放新事物”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国情,实事求是地看待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改革开放好,党的路线好,社会主义好,党的领导好”成为人们的共识。
在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教育活动中,县委、县政府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维护全县政治和社会稳定,继续开展和狠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中央和省委、地委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制定了全县普法教育《“二五”计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作出了依法治县的决定,多次召开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全面部署,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了目标化管理,初步形成了各级领导亲自抓,部门配合共同抓,上下左右一齐抓的综合治理领导体系、工作体系和群防群治网络,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全民的法制意识。
为了净化社会风气,充分发挥政法、公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了“严打”“扫黄”“除六害”和反赌博、反盗窃等专项斗争,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物进行了重点治理,及时果断地处理了各种不安定因素,从而使一般刑事案件稳中有降,重特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县社会秩序明显好转。
在路线教育中,县委十分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正确看待和处理告状信件的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批阅群众来信的制度。在认真解决“告状难”问题的同时,采取措施解决“告假状”问题。尤其是针对农村果园承包、土地纠纷和财务管理混乱等形成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县、乡、村明确责任,加强工作,使一些棘手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关心群众生活,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路线教育的落脚点。针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及亏损企业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深入基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特别是针对全县农村灾情较重的情况,县乡党委和政府对搞好生产自救和灾民生活作出了具体安排,尤其对贫困山区和“两缺一无”(缺粮、缺钱而又无自救能力)的特困户及时发放救灾粮、款,还解决了部分乡村人畜吃水困难问题。通过办实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