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干部工作和内部肃反运动

六、审查干部工作和内部肃反运动

随着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展开,党的干部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各级领导机关对相当数量的新干部未能切实掌握他们的全面、真实的情况,以至在新干部中夹杂了一些历史不清、来历不明的人,甚至还有极少数隐藏很深的反革命分子。因此,中央认为有必要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以便进一步了解干部,保证国家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决定开展一场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同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审查干部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指示》。

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及规划,1956年6月,中共榆社县委分别组织建立了机构,制定了榆社县审查干部工作规划(草案)和肃反运动规划(草案),同时要求把审干工作与肃反工作结合起来,清除党、政机关内部坏分子。

榆社县审查干部工作规划(草案)明确,审查干部工作从1956年7月开始至1957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从1956年7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参加的有党务、群团、政法、文教、卫生等9个单位,需审查干部42人;第二批从1956年11月开始至1957年6月结束,参加的有财经系统、县社、银行、粮食局、百货等10个单位,需审查干部50人;第三批从1957年7月至12月底结束,需审查干部27人。三批需审查干部共119人,占全县系统(不包括武装干部)的24%,其中县科级1人,区科级19人,一般干部99人。县委要求到1957年1月,需审查81名对象中的60名。同时对今后的审查干部工作提出了5条意见:(一)合理调整组织力量,整顿专职干部,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二)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提高调查工作质量;(三)及时深入澄清各种人员思想情况,深入思想发动;(四)结论工作要跟上审查工作进度;(五)堵塞贪污、浪费漏洞。

1957年11月,榆社县新的审查干部工作开始。此次审干工作的审查范围为高初完小、中学教员、乡党政群团、基层供销社、信用社干部职工、医务人员、县职业剧团和手工业专职干部等14个单位873人。新的审查干部工作到1958年4月结束。此次被列为审查对象的共159人,其中党员43人、团员4人、非党团员112人。通过审查,查清158人的历史政治问题,其中作了结论的89人,写了调查报告的69人。在89人中,有脱离革命队伍的34人,在敌伪军政部门任过一般职务的5人,参加过反动党团会道门的28人,被捕后在敌人面前有过不同程度思想动摇或过错的7人,品质恶劣、丧失革命立场、对党有敌对态度的2人,其他13人。在此次审查对象中,有41人作控制使用,其中普通反革命分子11人,敌伪军政人员参加过反动党团隐瞒不做交待的13人,被捕后在敌人面前一度动摇的1人,被捕后在敌人面前有过错误的1人,投敌自首分子5人,多次参加革命多次自行脱离革命的投机分子10人。在上述人员中,给予各种处分的7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4人(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取消预备党员1人),受行政处分的3人(开除1人,降级1人,记大过1人),不宜任现职的3人。

榆社县肃反运动规划(草案)明确,应参加肃反773人,有各类反革命分子25人,占应参加肃反运动总人数的3.2%。按照中央“关于对八种反革命分子”的解释规定,全县有三种反革命分子:一是特务间谍分子5名,现行破坏分子2名;二是有敌伪军、政、警人员15名,现行破坏分子3名;三是有反动党、团骨干3名,现行破坏分子2名。规划要求按中央规定“搞深、搞透、搞光”“不左、不右、不错、不漏”的方针肃清反革命分子,纯洁队伍。在时间安排上,规划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从1956年7月开始至11月结束,参加的有党务、群团、政法、文教、卫生等19个单位,共191人,肃反对象8名,占应参加肃反运动人数的4.1%;第二批从1956年12月开始至1957年6月底结束,参加的有财贸、农林、水利、牧畜、邮电、工作站等19个单位,共298人,肃反对象10名,占应参加肃反运动人数的3.4%;第三批从1957年秋假开始至年底结束,参加的有全县高、完、小学校教职员等,共284人,肃反对象7名,占参加肃反运动人数的2.5%。

内部肃反运动大体经过了制定肃反计划、摸清肃反对象检举坦白、甄别定案和复查工作等5个阶段,配备训练了一批骨干力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政治形势教育、肃反方针政策教育及对党和政府要“忠诚老实”教育,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并促使嫌疑对象主动坦白交代问题。对肃反中有问题的党员,根据中共中央1951年8月《关于在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对共产党员有隐瞒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的处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处理。

1961年11月开始,中共榆社县委甄别领导组根据中央规定的结束运动7条标准和省委、地委的指示精神,对肃反斗争进行了甄别纠错和检查工作,分别对全县机关、企业、工厂、学校和农村在1957年冬以来,被处理、批判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甄别。到1962年10月,全县的甄别工作全部结束。全县被列入甄别的干部、工人、学生和农民共744人,经过甄别,属原受处分、批判正确与基本正确的353人;保留原受处分、批判全错或基本错了的391人。

通过审查干部工作,使领导机关更全面地了解干部的情况,为有计划培养干部,正确使用干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肃反运动,由于有些问题政策界限不清,致使肃反工作出现了或重或轻等偏差,通过甄别工作,对错斗、错捕、错关、错判的人做好了甄别平反工作,使党内民主生活有了改善,干部作风有了改变,也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