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制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县步伐,榆社县从1991年开展了“二五”普法。1996年11月7日,中共榆社县委为深入开展《宪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法律宣传教育,树立法制权威,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批转了《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通知对全县普及法律知识第三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对象、要求、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均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由于全县上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加上社会各界的努力,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1995年8月29日,榆社县在银郊乡峡口村召开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公处大会,对5案11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处理和宣判,严厉打击了车匪路霸的嚣张气焰。9月28日,本县在体育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公判公处万人大会,一批严重刑事犯罪人员受到法律严惩,杀人犯岳志维被执行枪决,伸张了正义,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从1991年9月开始,全县政法系统对农村进行了重点治安整顿。通过整顿,到1992年6月底,全县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主要表现:(一)社会治安稳定,各类案件明显下降。全县未发生强奸、抢劫等暴力案件,未出现群众闹事事件,全县无刑事、治安民事案件的村242个。(二)治理体系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初步形成。县乡全部建立了综治委,各村充实健全了治保会、调委会和巡逻队。全县14个乡镇均已建立专职治安联防队。(三)群众的法制观念、综合治理的参与意识普遍增强。全县涌现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村和单位35个,遵纪守法光荣户达到了26521户,占到全县总户数的80%。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面对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日趋增强以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为密切党群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大局,1993年6月3日,县委决定从发文之日起恢复县信访局。先后受理接待多起群众来信来访,成功制止了一起非法传教活动,对顽固不化的非法传教者,严格按照国家宗教政策和规定坚决制止;配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拒不接受党组织教育、坚持非法参加耶稣基督教活动的西马乡南山晕村2名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上当受骗的群众通过做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让他们相信科学,转变观念,远离非法传教。同时建立了信息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情况,架设了政府与群众信息沟通的桥梁。
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试点工作。10月26日,在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全县14个试点村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试点。共制定各类规章制度2000余条,组建“两议会”机构28个,民主选举产生党员议事会代表125名、村议事会代表199名,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工作,试点工作圆满结束并已取得初步效果。经过县协调领导组检查验收,全部达到了试点要求。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让法律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1993年11月12日,中共榆社县委恢复司法局并成立榆社县法律咨询中心。由司法局长任中心主任,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承担原司法局的职能,又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检察机关作为全县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始终把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摆在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位置。同时为集中解决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全县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了全县打击流窜犯罪、整顿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斗争,形成了一定震慑力,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的社会治安。
改革开放以来,榆社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业各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与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建设是分不开的。实践证明,普及法律常识,进行普法教育,对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全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对全县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