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2000年4月3日,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推进榆社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全县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普遍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报告制度。执行范围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套班子成员,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报告内容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部署、监督、管理、落实方面的履职情况和预防治理腐败情况。报告时间为每个季度。报告程序为县级四套班子成员向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作出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报告;副职在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进行专题报告。报告方式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每年不得少于2次)、撰写书面报告材料。县级四套班子成员的书面报告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正职书面报告交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存档备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副职书面报告存入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存档备查。
2001年1月,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的情况,中共榆社县委采取多项措施遏制大操大办婚丧事,从源头上杜绝不正之风:(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具体有效的措施并组织落实,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出了问题,要对其党政一把手实行责任追究;(二)严格实行逐级申报制度。各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必须提前将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就餐人数、动用车辆、可能收受礼金金额等情况向县纪检委或本人所在单位如实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操办;(三)严格规模限制。将办事规模限制在150人以内,严禁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车;(四)强化监督检查。县纪检委组织督查队伍,对顶风违纪行为进行跟踪督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12月,县纪委主持召开600多人参加的元旦、春节期间制止腐败的动员大会。当年共查55件55人,其中警告28人、严重警告1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2人、行政警告2人。
2001年12月,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榆社县委下发《关于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改进作风的十项规定》。具体内容为:精简会议、精简文件、改进学风、现场办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从严控制事务性活动、控制和减少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坚持勤政廉洁、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和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十项规定”的出台,对规范干部作风竖起了标杆,为榆社县“十五”计划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2002年1月,全县举行领导干部拒礼拒贿签名活动,200多名副科以上领导参加签名。5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干部普遍存在“走读”倾向,县纪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纠正乡镇干部“走读”现象的意见》,采取四条措施治理“走读”现象,收到良好效果:(一)教育干部树立责任担当意识,从思想上拒绝“走读”。(二)强化纪律作风教育,用硬制度管住“走读”。明确规定异地乡镇干部工作日一律住在乡镇,节假日、公休日党政一把手轮流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建立干部住宿、值班考勤、夜访制度、8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每个乡镇干部必须保证有2/3的时间深入农村解决问题,形成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约束机制。(三)建立抽查检查机制,使乡镇干部不敢“走读”。县纪检委抽调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治理“走读”检查组,采取不定时抽查、突击性抽查、电话查岗等,随时随机掌握乡镇干部住乡情况,并在全县范围通报督查结果。(四)改善机关环境,吸引干部不想“走读”。积极创造住宿条件,改善职工食堂,建立文化娱乐场所,使乡镇机关工作生活环境大为改观,“走读”官变成了党的政策宣传员、民间纠纷调解员、农民生产和生活服务员,提高了党和政府在民众中的威望。
2002年9月,中共山西省委发出《致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后,中共榆社县委印发了《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重申廉政规定严守廉政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政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通知》严格禁止四种行为:(一)严禁赠送和收受任何单位与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二)严禁以任何名义利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三)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公款吃喝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四)严禁以任何理由随意提高公务外出和接待的标准规格。同年11月,举办全县系统干部迎十六大“正气杯”演讲比赛。当年,共查处121件121人,其中警告66人、严重警告4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5人、开除党籍3人、记过2人、降级撤职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