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县乡镇党政机构的改革
1992年1月,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隰县进行考察学习。在学习推广隰县经验过程中,围绕“开发主导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改革县乡机构,组建服务实体;干部三三分流,减轻财政负担”三大目标,县委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级各部门领导建立“包中心、包实体、包基地、包创收指标”的四包工作责任制,使县级综合改革初见成效。1991年,县政府根据改革精神和县委《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若干意见》,先后批准在全县依托单位部门建立经济实体近60个。其中有县政府驻北京、青岛、成都、乌鲁木齐、阳泉、太原、榆次办事处9个;各乡镇农工商服务总公司14个;县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发服务中心等37个。9月7日,县委、县政府对8个月来“学习推广隰县经验,进行县级综合改革”的情况作了总结。指出,榆社县是全区学习推广隰县经验、进行县级综合改革的试点县之一。10月23日,党的十四大期间,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级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县委机构将由原来的16个减少到6个,精减62.5%;政府机构将由原来的51个减少到18个,减少64.7%;行政人员由原来的1034人减至350人,精减66.1%。
1993年4月15日,中共榆社县委根据《关于县纪委、县监察局机关合署办公》的请示,经研究同意合署办公。两单位合署办公后,县监察局更名为监察委员会,实行一个班子、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两项职能的体制。县监委仍属政府序列,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规定的职责、权力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团结一致开创工作新局面。
1995年6月16日,中共榆社县委在干部管理制度改革中推行机关单位首长负责制和工作时限责任制:(一)各机关单位一把手坚持依法行政,负完全责任;(二)在决策过程中,不搞事无巨细的讨论,一把手要果断决策,拍板定案;(三)上级或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以上两项制度推行后出现了三个转变:(一)由名义上的集体负责、实际上的相互推诿,变为一把手一人负责,职权真正一致;(二)由意见不一、争论不休、误失良机,变为当机立断、看准就办、可行就干;(三)由办事拖拉、无头无尾,变为有事快办、急事急办、快办受奖、拖拉受罚。全县3个行政单位在两天之内就全部办妥了各项开业启动手续。
1996年10月30日,中共榆社县委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榆社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方案》对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县级党政机构的设置、调整意见、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分配比例、领导职数、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及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群团等九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在县级机构的设置中,县委设工作机构5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县综治委与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县纪委机关与监委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县政府设工作机构21个:办公室、计委、教委、科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统计局、工商局、监察委员会、地方税务局、经贸委、农委、城建局、环保局、交通局、土地矿产资源局。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个。其中,县委系统3个:党校、史志室、老干部活动中心;政府系统17个:档案馆、项目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济协作办、经济开发办、蚕桑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水利水保服务中心、林业开发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经服务中心、文化事业中心、广电中心、乡镇企业中心、体育中心、水资源办。县级行政编制定编390人,其中,县委机关15%、政府机关78%、其他机关7%。
1997年1月15日,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召开县乡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出台了《榆社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作了较大调整,县机构改革工作全面铺开。(一)成立县直机关工委,撤销县委派出的八大工委,改设县委、政府、宣传、计划、农业、经贸、政法等七大党委;县委保密局机要科、督促检查室、信访局(保留信访局牌子)、政策研究室并入县委办公室,均为内设机构;委党史研究室与县志办公室合并,成立县委史志室。机构改革后,县委设工作部门6个:办公室(含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宣传部、组织部(含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统战部、政法委(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老干部局。(二)撤销县委综合体制改革委员会,职能分别划归县委办公室、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与财政贸易委员会合并,组建经济贸易委员会;司法局与政府办公室合署(保留牌子);撤销人事劳动局,设立人事局、劳动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人事局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科委的科技干部管理职能(含职称改革办公室)划归人事局;撤销工商物价局,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保留牌子)并入计划委员会;撤销县委、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建县委、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改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归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保局、畜牧局行政职能划归农业委员会(保留上述四个局牌子)。保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开发服务中心、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均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农业机械管理局改为农机服务中心,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文化局改为文化艺术中心,广播电视局改为广播电视中心,保留体育运动中心,均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归政府办公室。档案馆(挂档案局牌子)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乡镇企业管理局改为事业性质的乡镇企业总会,保留行政管理职能。双拥办公室并入民政局。二轻工业局改为二轻工业总会,为事业单位,与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粮食局、商业局、物资局分别改为粮油总公司、商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均为经济实体,行政职能划归经济贸易委员会(保留粮食局牌子)。机构改革后,县政府共设工作部门21个:办公室(含司法局)、计划委员会(含物价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含粮食局)、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含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委员会(与纪委机关合署)、地方税务局、农业委员会(含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保局、畜牧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交通局、土地矿产资源局。
2001年12月22日,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市政府关于县(区、市)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区、市)党政机构设置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了《榆社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设置党政机构28个,其中县委9个、县政府19个。
2001年12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榆社县委制定了《榆社县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改革的目标: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行政,精简机构,压缩人员,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积极探索与本地相适应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是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切实把乡镇职能转变到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上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关系,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推进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乡镇类别、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一)乡镇类别。全县9个乡镇中,一类乡镇1个,为箕城镇;二类乡镇2个,为云簇镇、郝壁镇;三类乡镇6个,为社城镇、河峪乡、岚峪乡、讲堂乡、西马乡、北寨乡。(二)内设机构。乡镇党委、政府统一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1.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内设收发转批文件、信访接待、文字材料、档案资料、机关后勤服务等岗位。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培训、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以及群团工作。内设组织、纪检、共青团、妇联、武装等岗位。3.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财贸、乡镇企业规划管理协调,财政预算、财务管理、计划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以及民政、广播、计划生育协调等工作。内设财政、统计、民政、土地、会计、出纳、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岗位。(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1.人员编制。乡镇机关编制按类别统一核定,一类乡镇35名、二类乡镇26名、三类乡镇20名。2.领导职数。乡镇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1人兼乡镇长、1人兼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人兼任纪检书记、另1名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乡镇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3人。一类乡镇可增加1名领导职数,非党人员担任副乡镇长的可增加1名领导职数;政法书记、武装部长、科技副乡镇长等职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设副科级计划生育助理员1人。乡镇不设乡镇长助理。
这次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撤并乡镇和人员调整较多、机构变化较大的一次,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负责组织实施,并认真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工作。乡镇党政机构改革于200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在党政机构改革的同时,榆社县同步进行了干部制度的改革探索。199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狠抓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实施以“造、有、管、用”为核心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1993年,县委、县政府推出了改革人事制度的重大举措:(一)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干部任职实绩档案,对每个干部成绩予以记录;(二)彻底打破干部任用的身份界限,农村干部和企业职工成绩显著者可以提拔;(三)从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一批2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到各乡镇挂职,帮助农村小康建设。1994年4月26日,中共榆社县委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力度,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组织对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实绩考核。考核内容以岗位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勤政五个方面,考核的具体办法以本人述职、主管上级领导考评、群众评议、查阅有关资料和汇总评分,评分及奖惩标准采取百分记分,五方面各占20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列为提升后备人选;得分在60-80分者为一般,不奖不罚;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或经济处罚;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就地免职。1994年,对工作实践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32名优秀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表彰,对7名考核分不达60分的领导干部提出警告,限期改进,如1995年考核仍不合格的,就地免职。同年,中共榆社县委作出《改善班子结构,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决定》,从乡镇机关提拔4名干部担任副乡镇长,在全年提拔的26个干部中,大专以上20名,占76%,在乡镇提拔的15名领导干部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2名,占80%;中专以上文化的比以前增加10人;高中以下文化的减少7人。共选拔妇女干部11人,占12.1%,非党干部2人,占10%。1996年,采取“一推双考”(民主推荐与考试、考核)的方法,选拔科技副乡镇长。在民主推荐基础上,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选用科技副乡镇长,最后经过考试、考核、答辩程序,从参加报名的45名干部中择优选用37人,还有20人被定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当年,调整充实乡局级领导班子和14个乡镇领导班子,调整干部121人,其中新提拔使用78人、交流任职43人。1997年,完善《考核评议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谈话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回复制度》《在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制度,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调整乡局领导班子。1998年,储备县级后备干部30名、乡局级后备干部200名。到年底,科级后备干部达到56名、副科级后备干部353名。1999年7月,根据中央、省委、地委关于解决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的要求及有关精神,制定《关于在乡镇换届中缩减领导职数、实行竞争上岗的规定》和《县直党政群机关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竞职,乡领导干部由385人减少到254人,减少131人。在乡镇81名参与者中,公开选拔出14名担任科技、计生、纪检、武装部门副职;在70名企业参赛者中,公开选拔30名企业后备干部;共选拔妇女干部17名,其中2名担任乡长,配备非党干部4名;下派挂职干部49名,其中13名年轻干部挂任乡镇副职、36名挂任村级副职。2001年,在机构改革中,乡镇由原来14个撤消合并为9个,乡镇行政编制由387名减少到277,共计减少110名,精简28.4%,领导职数共计减少62名。2002年制定《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改革县、乡(镇)党政机构,推行干部竞争上岗,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人才强县战略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