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整顿的初步开展

一、治理整顿的初步开展

为了使改革开放得以深入下去,扭转严峻的经济形势,1988年9月15日至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9月26日至30日,中共中央召开十三届三中全会,正式批准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政策和措施。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地委部署,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治理整顿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决定重点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把人民群众最需要的生活用品和生产必需品安排好。首先是粮、油、食盐、食糖、猪羊肉、大宗蔬菜、棉布、絮棉、火柴、煤油、卫生纸、肥皂、洗衣粉等,要努力扩大货源,及时组织上市,力求满足市场增长的基本需求。对化肥、地膜、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一律由供销社专营。二是组织市场物价大检查,加强市场监管和物价控制。重点检查1988年8月份以来重要生产资料和关系人民生活的若干重要商品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的范围包括国营、集体、私营和个体户,重点是抓大户,要敢于碰硬。三是清理整顿公司,解决官商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大力遏制中间盘剥、层层抽头的现象。四是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除了保住必要的能源、交通、原材料、农业等重点建设外,下决心把非生产性建设、过度的城市建设、一般性的加工项目,特别是楼堂馆所项目压下来。五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节约支出,力争实现全县财政收支平衡。同时积极扩大存款,挖掘资金潜力,调整信贷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搞活用好资金。到1988年底,全县治理整顿工作收到了初步效果。主要表现在:商品涨价风得到控制,群众怕涨价的紧张心理逐渐趋向稳定;市场零售物价指数猛增的势头有所减缓;城乡储蓄存款回升,趋于正常增长;信贷规模得到控制,货币投放势头趋缓。然而,治理整顿取得的成效仅仅是初步的,商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依然严峻,治理整顿还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