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清理“左”的错误

二、认真清理“左”的错误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会议要求,中共榆社县委在1979年初召开全县干部会议。会议主题是恢复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会人员发扬民主,解放思想,结合学习领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榆社清查扩大化问题进行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在分清是非、统一思想、解开疙瘩、增强团结的前提下,认真纠正清查扩大化和解决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在此基础上,县委提出了纠正清查扩大化的主要措施。第一,要解决好在清查扩大化中搞乱了的各级领导班子问题。对错免、错停的同志,原则上要恢复原来的职务或者安排与原职相当的工作;凡经过清查确有错误,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按省委有关规定安排工作;对在清查中提拔起来的干部,凡符合条件和组织原则的原则上不动,不搞“一朝天子一朝臣”;凡不具备干部条件和不符合组织原则而突击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的,应安置回原工作岗位;凡在“文化大革命”中当过派系头头并坚持派性不改、搞“打砸抢”、严重违法乱纪的,不论是在清查中提拔的,还是在清查前已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都不能留在班子里。第二,清查要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一是需要定性作结论的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核实订正,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按照省委的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对清查运动中形成的材料,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凡是应该销毁的材料,要全部销毁,不留痕迹,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准隐藏、转移、复制、私销,违者要严肃处理。三是县清查办公室发出的所有文件、简报、战报、情况反映等文字材料,一律收回,统一处理。四是在清查中各单位提出的“以某某为首的帮派体系”都是错误不实之词,一律予以纠正。五是宣布撤销各级清查办公室,遗留问题移交同级组织部门处理。

1980年5月31日至6月9日,中共榆社县委召开了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主任、副局以上的党员干部和县直各单位一、二把手,共190多人。会议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总结回顾了县委在近几年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尤其是清算了学大寨运动中的极“左”路线。会议指出,榆社县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执行极“左”路线是比较严重的,主要表现在:一、搞了阶级斗争扩大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乱批、乱斗、乱挂牌、捆打、收容等现象,错整了一些干部和群众。二、大批所谓“资本主义”,砍掉了一些正当的集体工副业,取消了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三、搞单一经济,只抓粮食生产,忽视工副业。抓粮食只强调高梁、玉米等高产作物,影响了全面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需要,形成了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四、硬性推广“大寨工”,分配搞了平均主义,多劳不能多得。五、弄虚作假,欺上瞒下。1977年全县粮食实际产量8700万斤,而上报为10700万斤,虚报2000万斤。六、在指导生产上搞一刀切、瞎指挥,在全县范围内不区别条件,不根据实际情况,提一个口号、一个标准,一个时间,搞一律化。在批判学大寨运动中的极“左”路线的同时,也肯定了正确的东西,划清了是非界线。比如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修水库、治理浊漳河、搞梯田、修二坡地,在科学种田上推广优种、合理密植、耕作改制、施用化肥等都是应该肯定的。

此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还对本县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夺权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经过讨论报地委批复同意,对榆社县的夺权事件作出明确结论:一、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县委、县革委会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各项工作是有成绩的,广大干部和党员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二、榆社的夺权都是山西“一·一二”和晋中“一·三一”夺权的继续,夺权期间和夺权以后给县委、县革委会领导同志所加的各种罪名和诬蔑不实之词,应一律纠正,为他们恢复名誉。三、为了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参与夺权的干部群众不追究责任,也不追究当时夺权的细节,要团结起来向前看,同心同德,以实际行动努力工作。四、关于县级各机关、工厂、学校、企事业单位、公社、生产大队的夺权问题,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当时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县、社党委要利用一定场合向基层单位的干部群众口头讲清楚,不再层层下达文字通知,对参与夺权的干部、群众也不追究责任。

这次会议,是一次认真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密切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会议。会议之后,全县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与此同时,也抓紧了纠正清查扩大化和清查善后工作。

第一阶段,按照省委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大局的方针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清查中被错误审查了的同志逐个恢复了名誉,对被错停、错免职务的同志,绝大部分都恢复了工作或安排了相当原职的工作。通过各种会议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号召大家本着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各自多做自我批评,振作精神,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地投入工作。

第二阶段,在总体上系统纠正扩大化错误的同时,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积极慎重的方针,作出了合理定性和妥善处理;同时做好遗留问题的复查和方方面面消除派性、解开疙瘩、增强团结的工作,将属于销毁范围的材料在一定场合当众销毁。到1982年,清查善后工作全部结束。

在此基础上,中共榆社县委又结合真理标准问题的“补课”,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深入清理“左”的错误。按照省委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深刻检讨了三中全会前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所拉下的步子和差距,结合宣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各公社、各单位联系实际,开展深入讨论,从而进一步端正了思想路线,增强了党性,消除了派性,为做好各方面的拨乱反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和“补课”中,中共榆社县委深入进行否定“文化大革命”和消除派性的教育,清理“左”的残余和影响,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团结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搞好经济建设。同时,县委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了反思,检讨了“左”的思想和错误。表现在经济建设方面:一是热衷于搞基建,忽视了发挥现有企业的作用。二是片面追求产值,而忽视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三是经济政策落实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四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不够,平均主义还很严重。五是重生产,轻生活,造成生活方面大量欠账,影响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表现在政治方面:一是背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造成了多次政治运动的扩大化,使榆社的很多领导干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二是宁“左”勿右,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错误地认为政治运动中所抓出的“敌人”越多越革命,这就难免造成许多冤假错案。有的人因为一句话、一件事就被打成“反革命”或帮派体系;有的因所谓“挡水捂盖子”也被撤职或停职审查。甚至有的人先被抓起来,然后再找材料定性。三是带着派性观点搞运动,即使给错整的同志政治上平了反,思想上仍有偏见,心里隔阂依旧存在。四是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搞一言堂、家长制,造成党内生活不正常。通过补课,全县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理解,纠正了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造成的认识上的混乱,实现了思想上、政治上的拨乱反正。

此外,中共榆社县委还结合贯彻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狠抓了对广大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和促进了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全面拨乱反正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