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之中,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拨乱反正和全面改革的展开,随着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世纪80年代初,中共榆社县委在全县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教育,并进行“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公民教育活动。
1980年,对全县5800多名党员进行轮训,开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新时期任务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
1985年,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书在全国公开发行后,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掀起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高潮。采取研讨、培训、辅导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联系思想实际学,联系工作思路学,联系改革开放学,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解决了人们很多思想观念上的模糊认识,很好地推动了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同年,学习宣传了《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1986年,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榆社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任务。
1987年至1988年,中共榆社县委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充分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988年6月,讲堂乡党委第一家在全县组建党的教育委员会,此后本县乡村均配备时事政治报告员、理论辅导员、通讯员、宣传员、信息员“五大员”,共213人。
1989年6月,集中学习宣传邓小平讲话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和平演变。截至1989年底,全县1055名干部完成由1985年启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正规化学习,学习科目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革命史4门课程。其中640名学员经考试合格,达到大学文科公共政治课水平,中共山西省委讲师团给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同年,县委、县政府部署全面整顿文化市场,彻底清查淫秽物品,坚决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物品。县文化局、县广播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等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文化市场整顿工作,对全县所有机关、厂矿、学校、商店的各类报刊、文艺节目和音像制品等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清理出明令停售的格调低下、色情淫秽非法书刊和录音、录像带等1200多册(盒),全部销毁或封存,对因经营方式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录像放映点,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1990年,在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对全县涌现出的许多雷锋式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要以雷锋为榜样,努力向“四有”新人的目标迈进,进一步推动全县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县委成立了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91年,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网,聘请了县级政治报告员38名,乡镇政治报告员66名、宣传员28名,村级报告员371名、宣传员660名,召开各类宣传、形势报告会35次,听众达6500多人。同年,在党员中重点开展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92年,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8月,各乡镇、各系统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9月14日,晋中地区职业道德建设模范报告团来榆社县举行报告会,会后开展“学先进、比自己、找差距、争当‘四有’新人”的活动。组织全县青少年参加“全国近代史知识大赛”,组织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参加“爱我中华、爱我家乡”作文大赛活动,参加人数达2.5万人。组织开展了农村双文明建设“红旗”竞赛活动,小杜余沟村被评为地级“双文明建设标兵村”,并申报省级文明村。培养树立了县商业局、县公路段、县木材公司、县公安局、县汽车站5个文明示范单位,验收命名了一批县级文明单位,全县文明单位总数达到42个,占科级单位的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