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的初步改革
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初步展开。1980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的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邓小平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必须要有政治体制的有力保证,使其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相适应,这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只有及时开展和切实搞好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快速健康地发展。在邓小平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开始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此后,榆社县按照中央、省委、地委的有关部署,开始了在政治体制方面的初步改革。
地方政权机构的改革。1981年6月10至15日,榆社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恢复了“文化大革命”中被中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和县政府领导班子,从组织体制上结束了“革命委员会”体制。在此前,恢复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1985年4月,政协榆社县一届一次会议后,恢复了县政协的参政议政职能和各民主党派的正常活动。
管理制度的改革。1984年,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制定了《榆社县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从两个方面着手同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一是简政放权,给基层和企业以更多的决策和经营自主权,积极改变政企不分的状况;二是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解决企业中以党代政和干预过多的问题,对企业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也初步进行了一些改革。这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在一些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也开始试行校长、院长负责制。
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1982年以来,县委遵循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标准,逐步开始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当下放了干部管理权限,扩大了选拔干部的视野,加强了对在职干部的考核、培训,正式实行了干部到龄离退休制度,对部分干部职位实行了差额选举,逐步加强了对干部的民主监督。此外,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方面也做了初步探索,这些都为后来的政治体制全面改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党政机构的改革。1983年9月,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标准,选拔大专、中专党员干部,配备到人民公社(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同年10月,中共榆社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并改称中共榆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各乡镇相继建立健全纪律检查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书记。1983年,增设中共榆社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后改称党史研究室、史志室)、保密委员会、老干局。1984年5月,将14个人民公社党委,改设14个乡镇党委,恢复乡镇人民政府,恢复县委直属机关党委、计委、经委、财委的机构设计,1985年恢复农委建制,1987年建立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扶贫办,增设对台办。1987年10月,召开中共榆社县第九次代表大会,设县委督察室。1990年10月召开中共榆社县第十次代表大会。1992年,根据《榆社县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县委直属党委,设县委、县政府2个机关工委和宣传、农业、经委、计委、政法、财委6个系统工委,主管下属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干部考评等党务工作。至1992年底,全县有14个乡镇党委、8个系统工委、5个党组、7个党总支、538个党支部,拥有7182名党员。通过机构改革,榆社县各级领导班子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