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运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针对战争造成农业生产停滞不前的状况,于1945年9月3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了由区级干部参加的参军善后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抗战以来全县参军工作情况,指出了全县农业劳动力缺乏和生产混乱的状况,要求整顿互助组,部署全县已组织的1万名妇女、儿童参加秋收秋种生产,主要做好种麦工作。会后,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村的男女老少积极参加生产,以变工、换工等方式,开展生产互助组活动,有效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9月17日,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硝房生产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要求各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重视产硝工作,力争在第二年春季产硝13万斤,供应前线军需。10月,县委又开展了向劳动英雄郝二蛮、石菊花的学习运动,调动全县妇女积极投入秋季生产。10月17日,《新华日报》发表劳动英雄郝二蛮耕地推动全村农业发展的消息。10月27日,《新华日报》又发表了榆社县14岁女垡地手4天耕了7亩地的报道,有力推动了全县秋收秋耕生产。当月,榆社县共组织起妇女劳力7776人,比秋收前多组织妇女2738人。11月13日,县委专门召开秋季生产总结大会,通报全县组织起来的户数达12344户,占全县总户数的80%;组织起来的拨工队475户、互助组2020户。大会评选出秋季生产先进村28个。11月23日,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群英大会,参加会议的英雄模范人物共277人。政府县长宁云程向大会致开幕词,县委书记任爱生向大会作报告,劳动英雄郝二蛮向大会介绍了自己的生产经验。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认真学习,积极劳动,向贫困、疾病和旧的生活作斗争。大会强调要大力开展学习运动、冬季生产运动,把榆社县建成有吃有穿的新榆社。会议选出拥军参军模范党员13名,作风民主的模范领导7名,减租工作模范党员13名,对敌斗争模范党员13名,反顽锄奸模范工作者10名,生产模范领导23名。
1945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的指示,指出:“国民党在美国援助下,聚集一切力量进攻解放区,全国规模的内战已经存在。我党当前任务,是动员一切力量,站在自卫立场上,粉碎国民党的进攻,保卫解放区,争取和平局面的出现。为达此目的,使解放区农民普遍取得减租利益,使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取得酌量增加工资和改善待遇的利益;同时又使地主还能生活,使工商业资本家还有利可图;关于明年发展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增加粮食和日用必需品的生产,改善人民的生活,救济饥民、难民,供给军队的需要,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只有减租和生产两件大事办好了,才能克服困难,援助战争,取得胜利。”11月中旬,晋冀鲁豫中央局在河北磁县的峰峰矿区召开扩大会议,决定立即在全区展开减租和生产两大运动。12月初,中共太行区党委决定,1945年冬和1946年春,在全区重点开展反奸反霸、减租减息和大生产运动。
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共中央、晋冀鲁豫中央局和中共太行区党委的指示精神,及时引导、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努力扩大土地播种面积,推行新的农业技术,推广良种,提倡开展劳动互助,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生产运动。1946年1月25日,县委制定并发布了1946年全县生产计划,提出“深耕细作,改良技术,发展副业”。1947年3月上旬,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为支援前线和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在全县妇女中发动了第一个百日纺织运动,参加人数9013人,纺花222566斤,织布188284斤,盈利550016元。同年5月31日,县委、县政府发动了第二个百日纺织运动,参加1450人,纺织机数1900余架,全县每个纺织妇女每天纺花10.6两。大垴村妇女荣获全县第一名。为达到“丰衣足食,耕三余一,进一步发展生产”的总要求,具体要求全县三分之二的村建立合作社,县级建立县联社,每个区要建立一个区联社;要普遍植树造林,每人保证种树2棵;每5户要平均养猪1口,每个妇女要养鸡1只。同时,强调要发展巩固互助组,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此外,还决定在三区壁图画村建设纸厂一处;以向阳、南村为中心,组织纺织毛业;干部家属学校要加设一门纺织业课程,学织毛毯、毛衣、毛裤、手套;组织妇女儿童要学习编草帽;要发展养殖业,发动群众卖洋蜂;要组织妇女、儿童刨药材,互助组利用时间集体刨,然后由县联社统一运输卖出,给群众兑换日用品。
1947年11月,榆社县联社认真总结了从1942年到1947年全县合作社的工作情况。指出,至1947年底,全县已建立合作社85个,赚利合大洋73157517元。明确取得发展的主要经验:一是明确阶级界限,依靠贫雇农,走群众路线;二是依山吃山,依水吃水,掌握时机,为群众服务。同时制定出今后开源节流、发展合作经济的6项计划,即:组织纺织、运输、开采山货、发展家庭副业、节约度荒、自力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