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联合”与榆社县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

二、“大联合”与榆社县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

1967年7月至9月,毛泽东离京南下,亲自到比较混乱的中南地区了解“文化大革命”的情况,沿途经过华北、华东。在谈话中,毛泽东在肯定“整个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势大好,不是小好’”的前提下,又特别强调在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不应分裂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号召各地群众组织都应实现革命的大联合。他强调说:“正确地对待干部,是实行革命三结合,巩固革命大联合,搞好本单位斗、批、改的关键问题,一定要解决好。”10月12日,山西省核心小组、省革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迅速传达、坚决贯彻执行毛泽东视察三大区的指示,各个组织要实现革命的大联合。中共中央“十二月会议”后,省革委会召开常委会议,作出迅速实现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的10条决定。

1968年,在全国武斗不止、解放军指挥机关不断被冲击的形势下,中央文革小组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加以制止。除对一些问题严重的省、市实行军管外,指示有关部门组织工人、解放军指战员参加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领导学校。8月25日,中央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学校的通知》,要求各地应该仿照北京的办法,“以优秀的产业工人为主体,配合人民解放军战士,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分批分期,进入各学校”,“帮助、促进那里还没有实现革命大联合的两派革命群众组织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实行革命的大联合,有武装的地方,坚决制止武斗。”

1968年3月中旬,榆社县革筹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革委关于迅速实现大联合和制止武斗的决定。同年9月中旬,榆社县革筹委传达贯彻省革委通知提出的三项工作任务,决定建立基层革命委员会,建立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坚决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视察华北、华中和华东时发出的一系列指示。然而,由于派性严重,县内各个造反派组织不仅未能实现联合,反而冲突不断,甚至发生了数次武斗。直到1969年7月,形势才有所缓和。

1969年7月9日,由县人武部组织领导,由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参加,在榆社中学举办了为期70天的中小学教师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本次学习班共有691人,是自“文化大革命”开始以来榆社县两派教师的首次大联合。9月5日,榆社县两派群众组织代表在太原参加学习班时达成联合协议,县人武部也表示对两派群众组织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从而达到了形式上的大联合。同日,“军、干、群”三结合的榆社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成立,开始实行“一元化”领导,县人武部部长赵耀光担任县革委主任,高化山、徐虎林、路成和、周炳义、游俊担任副主任。10月5日,晋中地区革命委员会正式行文批复榆社县革委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等4个办事机构,也是党的核心小组的工作部门。10月10日,县革委常委会决定:李培志任办事组组长,牛府成、闫万玉、范曙魁、郭成江任副组长;赵作吉任政治组组长,牛府成、赵旺林、梁兆云任副组长;蒋玉生任生产指挥组组长,田海青、贡填、裴元忠、张友直任副组长。杨振学任人民保卫组组长,张玉文任副组长。10月22日,山西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研究同意《关于建立榆社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的报告》,批准建立榆社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同日,中共榆社县核心小组改称中共榆社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与县革委会合署办公,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核心小组由赵耀光、邵荣、游俊、高化山、徐虎林5人组成,组长赵耀光,副组长邵荣。11月24日,中共榆社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决定在全县10个公社成立核心小组。随后,全县10个公社的核心小组相继成立。

1970年3月16日,晋中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决定增补邵荣、刘敬章、赵作吉三人为中共榆社县革命委员会常委。5月1日,县革委决定将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下属办事机构调整为22个办公室。其中:办事组下属3个,分别是秘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民政办公室;政治工作组下属4个,分别是政工组办公室、文教组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组织办公室;生产指挥组下属9个,分别是生产组办公室、政工办公室、计划办公室、农林水利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工交办公室、粮食办公室、商业办公室、卫生办公室;人民保卫组下属6个,分别是保卫组办公室、政保办公室、治保办公室、审判办公室、专案办公室、清档办公室。9月14日,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撤销路成和榆社县革委会副主任职务,并依法逮捕。10月6日,山西省革委会批准刘占堂任榆社县革委会副主任。12月26日,路成和被处以极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