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规范农村财务

二、整顿规范农村财务

1996年,在县、乡、村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下,全县整顿农村财务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截至11月13日,全县已完成70%的清理整顿工作,共审计金额5927万元,违纪金额16万元。其中有四人挪用公款13.59万元,已全部追回;清理债权债务合计620万元,处理呆账4万元;解决涉及财务的历史遗留问题200余件;理顺13个村“包包账”42套和7个村会计的“断头账”;处理历史经济纠纷167件、金额2万余元和新的合同纠纷90余件。使绝大部分农村财务混乱的局面逐步好转,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1997年,全县实行农村财务“五统一”规范化管理,即统一任免会计、统一办公记账、统一账前审核、统一财务公开、统一考核奖惩,从制度上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有效制止了三乱(即乱收费、乱集资摊派、乱罚款)蔓延,减轻了农民负担。

2000年,榆社县建立“三监督”制度,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工作。“三监督”制度即领导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确定每年3月25日和7月25日为村务公开日。本年,为确保村账乡管制度的正常运转,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农村财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若干规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四级档案管理制度》《两工管理办法》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全县农村进一步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意见的补充规定》,县、乡、村、户四级档案,统一发放档案袋,建立家庭档案,使全县332个村、3万余农户的土地证、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民负担卡、电费薄、收款收据等单、表、册得到了妥善保管,保证了各项制度的顺利实行,减少了责、权、利纠纷,促进了农村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