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广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榆社县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从1982年2月开展全县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始的。之后,广泛地开展“五讲四美”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工会、青年团、妇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了“为您服务”、挽救失足青少年、帮助教育后进青少年以及喜事新办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使社会风尚开始有所好转。随后每年3月被确定为“全民文明礼貌月”。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后,中共榆社县委及时对学习贯彻《决议》工作作出了安排。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也都联系实际,就落实好《决议》,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使其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在思想道德教育方面,1984年,全县城乡广泛开展了“五讲四美”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除召开劳模大会以及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外,还先后组织了多次劳模事迹报告会。县委宣传部、总工会、经委还联合召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广开展双文明建设”座谈会,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条战线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照英雄模范人物,讲求职业道德,争做“四有”新人。
在法制教育方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和山西省《关于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榆社县在全体公民中,特别是在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中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普法学习和教育。仅1986年,全县就有380名干部参加了各级各类法制培训,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日益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
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方面,全县广泛开展了文明村、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订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推动了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1984年6月25日,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在县城召开全县文明村(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文明村(单位)代表、文明建设先进村(单位)代表、各乡镇分管副职、县级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共800多人。大会共命名了20个文明村(单位),表彰24个文明建设先进村(单位)。全县开展建设文明村(单位)活动收效明显,党风民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家庭、邻居和睦团结,人与人的关系融洽和谐,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观。
文化艺术方面,榆社县坚持文艺工作的“双百”方针,创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作品,促进了文化事业的不断进步。1982年到1992年的十年中,全县先后整顿并发展了一批业余文艺团体,成立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进行了大规模的文物普查。新创作的一批小说、诗歌中,有的获国家和省、市奖励。创办了《榆社报》。开通了县人民广播电台、县电视台,还新建了电视转播台,覆盖率达到70%以上。这一切,对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和宣传鼓舞城乡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四化,建设榆社,坚定信心搞好改革开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