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规党纪教育
1990年11月,对全县党员普遍进行一次以纪律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纪教育,其重点是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教育,在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准则》的基础上,着重学习中纪委1988年以来颁发的八个纪律条规,即《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反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的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的规定(试行)》以及中纪委《关于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报告》。通过学习,增强了党的纪律观念、廉政意识,促进了全县党风党纪的进一步好转,把廉政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针对一些部门、一些干部中存在的思想涣散、工作漂浮、办事拖拉、纪律松弛和为政不廉等问题,从思想、纪律、作风等三方面进行了认真整顿。整顿的重点是县直党政机关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整顿的主要内容是“六整治六树立”:一是整治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无所作为思想,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二是整治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消极腐败现象,树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良好风尚。三是整治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的不良倾向,树立识大体、顾大局,团结协作共创伟业的集体主义观念。四是整治政令不通、各行其是、擅离职守、迟到早退等各种违章违纪现象,树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五是整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树立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六是整治虚夸漂浮、圆滑世故、办事拖拉、不求实效的衙门习气,树立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埋头苦干、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通过整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观念有所增强,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效率有所提高;部分领导班子中的某些问题得到解决,整体职能作用有了较好发挥;一些违纪案件得到查处,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广大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全县先后有300多名党政干部深入基层,帮助企业和乡村排忧解难,发展生产,受到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