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区域性开发式扶贫工作
2025年08月10日
五、开展区域性开发式扶贫工作
根据1989年8月19日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七五”后两年扶贫工作的意见》,县委、县政府为了稳定地解决全县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开展了区域性经济开发式扶贫。主要做法:一是县政府同各乡镇政府签订了扶贫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两级政府领导扶贫工作的责任心。二是实行垂直部门挂钩帮助贫困村开展脱贫致富工作。三是组织开展社会扶贫“大合唱”。农业、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科技等部门依托自己的部门优势和特点,为贫困村办实事,加快了贫困村的脱贫步伐。四是加大了对贫困村的资金支持。围绕稳定地解决温饱目标,自1987年起,利用山西省财政厅安排的扶贫周转金,用于发展能发挥本村资源优势,投入少、见效快、周期短的“种、养、加”项目。榆社县开展的区域性经济开发式扶贫,与生产性扶贫比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目标不同。生产性扶贫以初步解决温饱问题为目标,区域性经济开发式扶贫以稳定地解决温饱为目标。二是途径不同。生产性扶贫通过发展自给自足的简单再生产来实现,区域性开发扶贫则通过发展商品经济来实现。三是社会联系不同。生产性扶贫的特点是千家万户各自为战,区域性开发扶贫要求根据各村资源优势,发展支柱产业,通过支柱产业带动千家万户发展经济。榆社县通过几年的扶贫开发,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稳定增长趋势。1992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549万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20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55元,贫困村人均纯收入达到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