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兴办集市贸易

二、大力兴办集市贸易

榆社全境解放后,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在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同时,还大力兴办集市贸易,实行公平交易,互通有无,调整余缺。实施贷粮扶商政策,新建晋民号、晋榆、军火社、羊工合作社等商店和商业企业。1945年7月,榆社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太行工商总局三分局榆社局,号召全县人民加强物资交流,资助机关生产,各机关也相继办起公营商店。1946年,全县的粮食市场好转后,在县委、县政府倡导下,私人联合组成商铺10多户,每逢集日,大部运往榆次、太原出售,一部分运往周边县区,销售斗铺除直接为买卖双方成交外,还接受国家委托,按市场价格收购指定的良种。此外,县境内建起私营油坊10余户、豆腐坊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