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从1992年开始,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强力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月17日,中共榆社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精神,决定在全县乡村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提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线、以推动经济为中心、以加强基层组织为重点。坚持“三为主”,即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两不整”,即不整干部和群众;“三依靠”,即依靠党支部、党员和干部;“两不变”,即政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方针。总的要求是从反“和平演变”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重视农业,加强农村工作,集中精力把农村社教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月19日,中共榆社县委采取措施,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县直机关干部抽调252人组成农村社教工作队,深入农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群众理解村干部开展的计划生育、粮食征购等项工作,消除群众对村干部及其工作的抵触情绪。(二)加强对村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建设,教育村干部增强为民服务观念,遏制以权谋私、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克己为民的基层干部队伍。(三)严惩打击报复村干部的案件,为广大基层干部撑腰做主。(四)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担任乡镇领导的制度,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的积极性。

4月23日,全县农村社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自査验收工作结束,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通过社教,广大干部群众社会主义信念明显增强;(二)党支部和其他村级组织健全并能发挥作用;(三)各业承包合同和集体制度基本得到了完善;(四)农民急需而又可能做到的服务都能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六)经济发展运行有了可行的规划;(七)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1993年,全县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3月6日,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省级文明村、文明单位表彰会,榆社县城关镇小杜余沟村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村”荣誉称号。7月10日,在晋中地区召开的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社教工作会议上,榆社县乔家沟村、下咱则村、麦沙角村、曲礼村、南王村和县商业局、公路段分别被中共晋中地委、行署命名为“地级文明村”和“地级文明单位”称号。8月,各乡镇、各系统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9月14日,晋中地区职业道德建设模范报告团来榆社县举行报告会,会后开展“学先进、比自己、找差距、争当四有新人”的活动。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全县青少年参加“全国近代史知识大赛”,组织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参加“爱我中华、爱我家乡”作文大赛活动,参加人数达2.5万人。1994年8月8日,在全区第二批文明单位、文明村表彰大会上,县供电局、烟草专卖局2个单位和城关村、成家沟村2个村进入地级文明单位、文明村行列。截止同年底,全县共命名省级文明村1个、地级文明村7个、地级文明单位4个、县级文明村77个、县级文明单位4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