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政权的改造和民主政治的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村级民主政权的作用,1940年5月,晋冀豫边区颁布了《晋冀豫边区村政权组织暂行条例》和《晋冀豫边区村民代表会选举暂行条例》,为开展村选运动规定了明确的方针、政策和具体办法。按照晋冀豫边区的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地在1941年上半年开始普遍进行村级民主选举,完成村政权的民选工作。
1941年3月,榆社县正式铺开村级民主选举工作,到10月即全部完成村级民主选举。榆社县的村级民主选举主要经过宣传教育、选民发动、调查摸底、选民登记、划分小组、民主选举投票等步骤,全县各个大编村选出了群众拥护的村长、村副及村政委员,一些优秀的劳动妇女也被选入村级政权机构,三区偏良编村的乔玉兰被选入大编村领导组,任妇救会主任。村级政权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经过村级民主选举建立的村级新政权,成为群众利益的真正代表和对敌斗争的战斗堡垒。1942年,随着大规模“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榆社县又吸收了“减租减息”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建立健全了“三三制”村政权,与1941年比,雇农、贫农的比例上升,中农的比例略有下降,富农受到保护,开明士绅仍保持了一定的比例,从政治上进一步调整了各阶级间的关系,使村级政权具有了更为合理的构成和更为广泛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榆社县城再一次沦陷后,日军强迫榆辽武公路沿线村庄实行维持,榆社县抗日民主政府根据维持村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发挥村级政权职能,开展抗日工作。在维持村设村公所,利用日军编村制和伪组织形式以革命的两面政策,一面执行抗日政府法令,保证抗日工作顺利进行,一面负责日常事务以应付欺骗日军,保护群众利益。在县、区、村三级游击队的配合下,不断削减维持村,使之陆续转变成为抗日村政权。在不维持村,推行了以统一累进税代替以户摊款,有效减轻人民的经济负担,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的生产和抗战积极性,使抗日民主政府的财政力量明显增强,全县的抗日形势大为好转。中共榆社县委还加强了对村级干部的教育,通过举办村长、村副等各类村级干部训练班,提高村干部的觉悟和能力。
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1940年4月13日,榆社县成立了临时参议会后,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阶层人民的抗日力量更加壮大。县议会任期内,督促检查县抗日民主政府工作并支持县抗日民主政府完成了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1941年9月8日至11日,榆社县临时参议会召开了各界人士座谈会,全县士绅、知名人士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边区临时参议会决议和精神,讨论了全县政权选举问题。会上,县参议员张企西作了讲话,他号召大家积极购买公债,支援抗战。张企西率先带头购买公债1000元(冀钞),王效文认购公债500元。到会其他人士在张企西、王效文的影响下,积极认购公债达2000多元。在榆社参议会的领导下,全县各民主人士带头参政议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实施,使广大群众的抗日热情明显提高,根据地的政治生活出现了和谐民主的气氛,对巩固和建设根据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