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改革开放之后,党的建设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1979年1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拟定并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稿。4月,中共山西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组织全体党员,都要以《准则》指导自己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做到言行一致、身体力行。之后,中共榆社县委结合本县实际,提出了学习《准则》应着重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即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消除派性,增强党性,加强团结;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要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提倡刻苦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抵制错误思潮的干扰。全县各级党组织按照县委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联系实际认真学习,使广大党员受到了一次党规、党纪和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后,中共榆社县委召开关于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会议,县直机关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以坚持党的路线、坚持集体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议题,联系实际,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准则》,开展理想教育、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要采取适当措施,调整和整顿领导班子,大胆提拔和使用有真才实学、精通业务、符合标准的中青年干部,特别是技术干部,从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水平。要通过党员轮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恢复党课制度,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严肃党纪,整顿党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正常化,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在机关工作如何为经济建设服务上,中共榆社县委强调应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克服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把各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县委指出要注重调查研究,恢复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与非党同志的密切联系,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县委还特别强调: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各级党组织务必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巩固与加强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核心领导作用。

1981年3月,中共榆社县委常委会全体成员集体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等文件,以民主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开展县委常委整风。之后,县委常委们提出要解决全县各级领导班子中存在的“四不”问题。(一)是本身不过硬不敢领导,(二)是怕惹人不愿领导,(三)是没有能力不会领导,(四)是问题成堆不能领导。大家认为造成“四不”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党内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中共榆社县委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150余人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大家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三个正确对待”,即正确对待老干部,让身体条件允许且还能胜任工作的老干部安下心来努力工作;正确对待提拔快的干部,对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有一定独立工作能力的干部要继续重用,对确实不能胜任现职的要妥善安排;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要认识到全县整个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造反起家的干部,只要他们愿意悔过自新,在政治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县委就欢迎他们,让他们继续留在领导岗位。

为加强党的领导和改进领导作风,中共榆社县委要求要以“五个要”为目标,在县直机关和各人民公社领导班子中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五个要”就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要端正党风,以身作则,伸张正气,反腐倡廉;要整顿好领导班子,把“三种人”(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违法乱纪的干部撤下来,提拔重用具有“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条件的干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