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
随着国民党军事进攻的不断扩大,国内阶级矛盾的上升和解放区群众运动的发展,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减租减息,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广大农民群众对于解决土地问题的要求日益迫切,要求进一步消除封建剥削制度,而在一些地区,实际已经突破了减租减息的范畴,他们通过清算,部分地解决了土地问题,有的直接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部分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群众运动发展深入的地方,“农民的行动,远远走在了减租减息政策的前边。”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史称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日战争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指示》指出,要“坚决维护广大群众这种直接实行土地改革的行动”“坚决拥护农民一切正当的主张和正义的行动,批准农民获得和正在获得土地”。强调,“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和领导目前的群众运动,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
《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共19条,对群众从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的基本精神,就是站在群众一边,坚决支持广大农民群众一切正当的主张和直接进行土地改革的革命行动,支持农民获得土地的要求,批准农民已经获得的和正在获得的土地归农民自己所有。
《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的发布,标志着解放区在农民土地问题上,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削弱封建剥削向变革封建土地关系、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过渡。这是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转变的重大决策。《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下发后,中共榆社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精神,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清算、减租的群众运动,迅速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经过土地改革运动,解决了土地问题,极大地巩固了解放区,加强了对人民解放战争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