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军民的锄奸反特斗争
日军在“治安强化运动”中,为实施其“七分政治、三分军事”的方法,一切行动以政治为中心,将日伪、特务、奸细作为对根据地“扫荡”的先头兵和对游击区“蚕食”的别动队,散布失败情绪,制造恐怖气氛,暗杀抗日干部,试图瓦解抗日军队,破坏抗日秩序和各项工作。针对日军在军事上的进攻和政治上的伎俩,1941年4月23日,中共晋冀豫区党委发出了关于“打开局面、转变晋中工作”的指示,提出加强伪军、伪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关系和线索争取伪军反正,争取伪组织成为革命的两面派;加强防谍和锄奸工作,在群众中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和教育等具体措施。8月14日,中共晋冀豫区党委又作出《关于加强对锄奸工作的领导的指示》。1942年5月16日,晋冀豫区党委、一二九师政治部又发出《关于防谍锄奸工作的联合指示》。
中共榆社县委在积极配合军事斗争的同时,也加强了政治攻势,展开了大规模的锄奸反特斗争。1941年10月16日,榆社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魏城村召开各界群众参加的公审汉奸大会。大会公审了汉奸张富荣、魏银孩勾结日军出卖民族利益、出卖同胞、暗杀抗日村干部的罪行,并对张富荣、魏银孩当场执行了枪决。
1943年8月上旬,中共榆社县委根据中共太行三地委的指示,结合榆社县国民党特务造谣破坏活动和“维持”敌人的严重情况,及时组织榆社县公安干警开展了反特斗争。反特斗争为期一年,采取侦察调查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办法,经过调查材料准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专案审讯、定案处理四个步骤。在这场反特斗争中,榆社县公安机关逮捕和传讯的近一百人中,绝大多数是国民党党员、区分委委员、阎锡山旧区长、退伍旧军官、地主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思想反动的特务(国民党特务、日军特务)嫌疑分子。对这些人经过审讯、查证、定案,按照有罪、无罪和罪行轻重不同的情况分别予以处理。除在龙王堂村、云簇镇、圪塔滩村、屯村欺压群众的8名(特务分子6名、刑事犯罪1名、恶霸地主1名)严重犯罪分子以外,其余的或判处3年以下徒刑(监外执行),或短期劳役,或教育释放,或无罪释放。通过这场斗争,打击了日军利用特务、汉奸破坏和“蚕食”抗日根据地的阴谋,粉碎了隐藏在敌占区(榆社县城)的国民党榆社县党部企图通过在榆社县隐藏的国民党进行反共活动的阴谋,用事实教育了群众,提高了群众防奸反特斗争的思想觉悟和政治觉悟,稳定了社会治安。
在根据地开展锄奸反特的同时,榆社县抗日民主政府采用给伪军、伪组织人员写信,向游击区、敌占区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以强大的攻心战术配合开展政治攻势,使日伪军厌战、反战情绪倍增,伪军、伪组织人员纷纷逃跑。许多据点的伪军还主动为根据地提供情报、输送弹药,有的伪军整班携带武器向抗日力量投诚。此外,还通过潜入敌人阵营的“内线”开展活动,劝告和争取伪军悔过自新,反正杀敌。中共榆社县委派敌工站长张寿砚打入榆社县伪警备队内部,采取“攻心战术”,说服和教育孙玉文等28名伪警备队员于1943年6月1日自动向共产党和抗日民主政府投诚,带出步枪31支。
锄奸反特斗争稳定了根据地的社会治安,但由于反特斗争情况比较复杂,在开展反特斗争的过程中,也产生一些逼、供、信的错误做法,曾发生了一些错捕错杀的现象,造成了反特斗争的扩大化。1943年10月,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邓小平主持纠正“反特”斗争中的错误倾向,要求严格执法,执行政策,贯彻政府法令。1944年8月,中共榆社县委在鱼头村开展整风甄别运动之后,反特斗争扩大化的错误逐渐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