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口分类、愈合及处理原则

一、创口分类、愈合及处理原则

(一)创口分类

临床上,根据创口是否受到感染或污染而分为无菌创口、污染创口和感染创口三种。

1.无菌创口

无菌创口指未经细菌侵入的创口,多见于外科无菌切口,早期灼伤和某些化学性损伤已经及时处理者,也可以是无菌创口。口腔颌面外科的无菌创口主要是面、颈部手术创口。

2.污染创口

污染创口指在非无菌条件下发生的创口,如在与口腔、鼻腔相通或口腔内手术的创口;由各种损伤引起的创口,如受伤时间短,细菌未侵入深层组织引起化脓性炎症,也多属污染创口。

3.感染创口

凡细菌已经侵入、繁殖并引起急性炎症、坏死、化脓的创口和在此情况下进行手术的创口,均为感染创口,如脓肿切开引流、颌骨骨髓炎病灶清除术等均为感染创口。

(二)创口愈合

1.创口愈合过程

虽然创口的类型不同、缝合的时间及处理方法不尽相同,但创口愈合一般经历局部炎症反应、细胞增生、结缔组织形成、伤口收缩和伤口改建等过程。用普通手术刀手术后的创口,在其两缘的缝隙间首先出现炎症反应,充以血液和含有纤维蛋白原的渗出液,并迅速凝集成块。同时,在组织内出现白细胞和巨噬细胞浸润,并侵入凝血块,将死亡的细胞、可能存在的细菌及无活力的组织吞噬消化,以后即进入组织修复阶段。细胞增生包括两个关键的过程,即血管发生和成纤维细胞增生。此时,主要靠组织细胞和成纤维细胞等渗入血凝块,组织细胞可分化为成纤维细胞,成纤维细胞具有合成胶原的功能。在结缔组织的间质内,形成胶原纤维,借以连接两侧创缘。

同时,增生的毛细血管也长入凝血块内,以供应所需营养。一般这种结缔组织的成熟视不同部位和张力大小,6~10d即达到临床创口的初期愈合。创口愈合后,愈合部位形成瘢痕,瘢痕乃由结缔组织和上皮组成。结缔组织内的纤维细胞和毛细血管逐渐减少,并为致密的胶原纤维束所替代,上皮仅有薄的基底膜和上皮细胞,而无真皮结构及皮肤附件。

2.创口收缩

创口收缩是指开放性创口通过创缘向中心移动而关闭的过程。其动力来自成纤维细胞和肌成纤维细胞的收缩成分。肌成纤维细胞于伤后1~2周进入创口,含有可收缩的肌动凝蛋白微丝,其收缩运动类似平滑肌细胞,收缩力的大小与胶原合成无关,但胶原能使创口下组织收缩固位于原处,有利于肌成纤维细胞进一步收缩。创口收缩可持续数月,甚至导致创口挛缩。抗代谢药物、平滑肌拮抗剂、放射线和皮质类固醇可抑制创口挛缩。创面植皮可减少肌成纤维细胞的合成,减轻创口挛缩。全厚皮片几乎能完全抑制创口收缩,而在断层皮肤移植中,创口收缩的程度与皮片厚度呈反比。

创口改建于损伤后3周开始,持续数月至数年。当创口的抗张强度恢复后,愈合的创口弹性丧失,可引起严重的功能损害。目前正致力于研制新型生物材料,以恢复组织器官的功能。

用电刀手术缝合后的切口,早期炎性反应更为明显,切口在第7d出现组织学上的初步愈合,而激光刀手术缝合后的切口创缘,早期主要表现为凝固性坏死,切口在术后第10d才有组织学上的愈合。不同手术刀手术创口的愈合过程,对术后确定拆线时间具有指导作用。

感染、局部低氧、营养不良、糖尿病、尿毒症以及某些药物(如皮质类固醇)等,均可影响创口愈合,甚至引起瘢痕增生。

3.创口愈合方式

创口愈合的方式分为两种,即一期愈合和二期愈合。缝合的创口,一般在7~10d内全部愈合者,称为一期或初期愈合。未经缝合的创口,其愈合往往经过肉芽组织增生,再为周围上皮爬行覆盖的过程,临床上称为二期或延期愈合。拔牙创口的愈合一般为二期愈合,这种创口愈合后结缔组织较多,在软组织部位,可形成明显的瘢痕甚至瘢痕增生。

(三)创口处理原则(https://www.daowen.com)

创口的类型不同,其处理方法各不相同。各类创口的处理原则如下。

1.无菌创口处理原则

(1)无菌创口不论有无组织缺损,均应争取做组织整齐与严密的缝合;有组织缺损者,可采取皮瓣转移和植皮的方法解决。对术后有可能发生感染、疑有污染或术后渗血较多的创口,应放置24~48h的引流物,如无效腔过大或渗出物较多,应延长引流时间至72h以上(有时需要更换一次引流物)。

(2)无菌创口除为拔除引流物及怀疑已有感染者外,一般不轻易打开敷料观察,以避免污染。对确需打开者,应严格遵循无菌原则。

(3)面部严密缝合的创口可早期暴露,并及时以3%过氧化氢、4%硼酸及95%乙醇混合液清除渗出物,切忌渗出物凝聚、结痂、成块,造成感染或影响创口愈合。

(4)面部的无菌创口一般可早期拆线,张力过大或有手术特殊要求者除外。由于面部血液循环丰富,生长力强,可在术后5d开始拆线;颈部缝线可在术后7d左右拆除;光刀手术的创口,拆线时间应推迟至术后14d。

2.污染创口的处理

(1)污染创口也应力争做初期缝合,如为损伤引起,应在清创术后做初期缝合。可能发生感染者,缝合后应放置引流物。引流物放置时间与无菌创口相同。不能缝合者,如腭裂手术后的松弛切口,应覆盖包以碘仿纱条的油纱布,抽出的时间视各类手术要求及创口愈合情况而定。

(2)经缝合后的污染创口,除为拔除引流物或怀疑创口有感染时,一般不宜随意打开检视。

(3)污染创口位于面部经缝合者,也可早期暴露处理。

(4)污染创口的拆线时间,位于口外者与无菌切口相同;位于口内者,应在7~10d拆除(腭裂术后的创口缝线应延长至10d以上拆除)。对于不合作的小儿患者,口内缝线可不必拆除,任其自行脱落。

(5)污染创口应给予预防感染措施,如使用抗生素等。若怀疑可能出现破伤风杆菌感染时,应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TAT)。口腔内应给以各种漱口剂含漱。

3.感染创口的处理

(1)感染创口一般不应立即做初期缝合,应在感染被控制或进行手术清除病灶后考虑缝合。缝合时不宜过紧,组织不应太少,并常规放置引流物,引流口要大。引流物的去除应视有无脓性渗出而定,一般应在无脓液排出48h后去除;反之应继续引流。脓肿切开后不应缝合,而需放置引流物。

(2)感染创口应覆盖敷料,并定时检视和换药,脓多者可每天2次。

(3)对肉芽组织创面及有大量脓性分泌物的创口,应予以湿敷。药物可根据致病菌与创口性质来选择,一般细菌感染可用0.1%呋喃西林、0.1%依沙吖啶;厌氧菌感染可用3%过氧化氢溶液;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用1%醋酸、2%苯氧乙醇或0.1%~0.5%多黏菌素、0.2%~0.5%庆大霉素溶液。大面积肉芽创面感染已控制,但有残留肉芽水肿时,可用高渗盐水湿敷。经处理后的肉芽创面,应争取早期植皮(自体或异体),使之早期愈合。

(4)有脓腔存在的创口,应保持引流通畅,并以各种消毒及抗生素溶液冲洗脓腔(药物选择原则与局部湿敷使用药物相同)。如遇炎性肉芽组织过度增生,堵塞瘘管,应刮除、剪除或烧灼之。

(5)感染创口经处理后缝合者(例如颌骨骨髓炎术后),由于组织炎性浸润变性,容易发生创口裂开,故不宜过早拆线,一般应在1周后。

(6)感染创口在愈合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全身或局部应用抗生素,并加强营养支持和维生素摄入,促使创口早期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