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疗
治疗应针对病因,无症状者可以定期随访,密切观察病情。
(一)药物治疗
心率缓慢显著或伴自觉症状者可以试用药物。但是用于提高心率的药物缺乏长期治疗作用,仅能作为暂时的应急处理,为起搏治疗争取时间。常用的药物如下:阿托品、沙丁胺醇、异丙肾上腺素、氨茶碱。当快速心律失常发作时,可慎用洋地黄、胺碘酮。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发作时不宜进行电复律。
(二)起搏治疗
根据《2008年ACC/AHA/HRS心律失常置入装置指南》,有下列情况的患者需进行起搏治疗。(https://www.daowen.com)
Ⅰ类适应证:①病态窦房结综合征表现为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必须使用某些类型和剂量的药物进行治疗,而这些药物又引起或加重心动过缓并产生症状者;②因窦房结变时性不佳而引起症状者。
Ⅱ类适应证:①Ⅱa,自发或药物诱发的窦房结功能低下,心率<40次/分,虽有心动过缓的症状,但未证实与所发生的心动过缓有关;不明原因的晕厥,经电生理检查发现窦房结功能不全。②Ⅱb,清醒状态下心率长期低于40次/分,但症状轻微。
Ⅲ类适应证:①无症状的患者,包括长期应用药物所致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40次/分);②虽有类似心动过缓的症状,但已证实该症状并不是由窦性心动过缓造成的;③非必须应用的药物引起的症状性心动过缓。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约50%有双结病变,因此以VVI或房室序贯型起搏较好。有条件者可以应用程控式VVI起搏器。DVI、DDD起搏器虽能按需起搏心房,并备有按需心室起搏功能,附以多参数程控装置可达到生理起搏与抗SVT、房扑的目的,但仍无法终止房颤。带有程控自动扫描功能的起搏器是治疗慢-快综合征的一种较理想的起搏器,心动过缓时按VVI起搏,心动过速发作时则由VVI转为VVT,发放扫描刺激或短阵快速刺激终止心动过速的发作。
(王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