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启示和真理的同一性

六 圣经启示和真理的同一性

“真理”是哲学的应有之义。柏拉图说:“没有什么能比真理更接近于智慧的了”,爱智慧和爱真理在本性上是相同的。[30]亚里士多德说:“讨论真理问题属于那些探讨共相和研究第一本体的人。”[31]西方哲学史的主流观点认为只有理性才能发现必然真理,历史中即使有真理,也是偶然的。莱辛说:“偶然的历史真理永远不可能成为必然的理性真理的证明”[32],这句话道出所有圣经历史批评者持有启蒙主义和非圣经启示的真理观。

“真理”(alētheia)一词是《新约》中最常见词汇之一,共出现109次,形容词“真”(alēthēs)出现25次,“真实”(alēthinos)出现28次。耶稣向审讯他的彼拉多宣告:“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翰福音18:37)。彼拉多反问:“真理是什么呢?”(38)彼拉多问题是一个让二千多年哲学家殚精竭虑的问题。海德格尔发现,“真理”(a-lētheia)的意义是“除蔽”,但把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当成首先认识到真理即除蔽的人,他和其他哲学家都没有认识到“除蔽”的意义是除去罪的蒙蔽。新约明白无误地表明:人的罪遮蔽真理,救赎就是除蔽。耶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8:32)。自由即从罪的奴役中解脱(lysis)或“救赎”(lytrō sis);救赎出自恩典(charis),因此说“神就是爱(agapē)”(约翰一书4:8);真理是启蒙之光,因此说“神就是光”(约翰福音1:5)。海德格尔也说:“真理的本质是自由”;又说:“自由就是向光敞开的遮蔽……真理就是预定一定时间发生的启示领域。”[33]海德格尔作为神学院的学生,圣经术语是他不可避免的思想源泉,但他却有意无意地遮掩这一来源。[34]

哲学真理和圣经真理有“除蔽”、“自由”和“启蒙”等相同的术语表述,但有一个根本区别:哲学家不知道或不承认人的罪性是接近真理的主要遮蔽物。罗素说:“如果我们反问自己,希腊观点与中世纪观点之间的主要区别是什么?那我们就可以完全这样说:前者缺乏原罪意识。对于希腊人来说,人们似乎并不为遗传下来罪孽负担苦恼不堪。希腊人的心灵里是没有赎罪或灵魂获救一说的。”[35]确实,有无罪的意识是区别圣经启示与哲学一般的标记。不过,圣经启示使人得自由,并不让接受者“为遗传下来个人罪孽负担苦恼不堪”。

我们用海德格尔和罗素的例子说明,圣经真理不是一个哲学范畴,而是救赎行动;自由和启蒙不是个人或社会的独立自主的思想或行动,而来自恩典的信仰效应。就其恩典本性和除蔽功能而言,圣经真理等同于启示(希伯来文gālāh和希腊文apokalyptō)。启示和真理都是历史过程,即拯救史。拯救史主体是上帝,受体是罪人,而近代以来的哲学的主体是自我,受体是自我意识的对象。近代认识论哲学认为真理是自我的认知活动的标准和目标,启蒙哲学认为启示是不承认任何权威(尤其是圣经权威)的自我解放和自由,现代存在哲学认为真理是人的生活意义和价值的自我显明,后现代哲学根本否认有共同真理,有的只是自我的欲望和相应的文化或文本的流动。由此可见,拯救史与哲学史的根本区别不是一般意义的神与人(human being)的对立,而是救赎的上帝和得救的人(person)为一方,与只有自我意识而没有罪的意识的个人主体(subject)为另一方的对立。由此可理解,后者这一方为什么会为圣经批评提供源源不断的哲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