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八世纪先知的启示

第四节 公元前八世纪先知的启示

《列王纪》用19章的篇幅(列王纪上17—22,下1—13章)记载以利亚和以利沙在世约70年的以色列史,只用其余12章记载此后200多年的王国史,其中3章(下18—20)取自《以赛亚书》。《历代志》也只用11章(列王纪下26—36)记载这段漫长历史。这是因为:历史书不是王朝史和编年史,而是以先知启示为中心、以拯救史为线索的以色列史。以色列王国的君王在位时间只是时间顺序的线索,他们的功过成败只是耶和华奖惩的验证。为了理解分裂时代中期和晚期中的拯救史启示,需要参照先知书中史论结合的信息。

公元前8世纪的先知不属于前一时期以利亚为首的先知运动,如阿摩司所说:“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门徒”(7:15),而受“耶和华选召”说先知的话(16)。这一时期先知并不行神迹,而把耶和华的默示记录成书。

四部大先知书和六部小先知书明确交代作者生活或写作时间,另外的六部小先知书(《约珥书》、《俄巴底亚书》和《约拿书》、《那鸿书》、《哈巴谷书》、《玛拉基书》)没有时间和背景的交代。参照历史书的背景和先知书中包含的历史信息,可以确定先知书基本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圣经批评者不顾经书顺序,凭着主观臆断的“证据”,就把大部分先知书的写作推延到被掳之后,甚至马拉加时代。无论圣经内或圣经以外的证据都可宣告他们考证无效。

按圣经顺序,可把大小先知书的布局分为三个历史时期。(1)从耶罗波安二世到希西家(公元前8世纪):包括《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和《弥迦书》;(2)希西家死后到耶路撒冷被毁(公元前7—6世纪):包括《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和《那鸿书》、《哈巴谷书》和《西番雅书》;(3)被掳和回归时期(公元前6—5世纪):包括《但以理书》和《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

本节和下节用历史书和先知书相互观照的方法,首先同步解读公元前8世纪的以色列史和先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