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许的类型
我们看到,上述11次应许在耶和华的不同显现和人的不同处境中作出,耶和华或重申,或强调,或变通内容大致相同的应许。我们能否在这些大致相同的内容中归纳出几个应许类型呢?威斯特曼归纳出七个应许:后裔,领地,护佑,土地,繁衍,祝福,合约;科林斯归纳出四个应许:后裔,人神关系和人际关系,土地,以及“应许的暗喻”(allusions)。问题是,威斯特曼的概括标准取自人的宗教进化论,他认为只有前三个应许才是族父时代的宗教愿望,后四个只是反映了以后的宗教观念[65];科林斯的归纳标准是文字统计,四者之间既无逻辑联系,也无时间顺序。[66]
按照文本考证与历史启示相结合的解释原则,我们把上帝的应许归纳为四个类型:第一,后裔应许,如“后裔极其繁多,甚至多不胜数”(16:10);第二,土地应许,如“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17:8);第三,王国应许,如“君王从你而出”(17:6);第四,“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的应许(18:18,22:18,26:4)。
上帝在作出应许的同时,也有祝福和咒诅,如“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给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12:3)。在威斯特曼和科林斯上述分类中,祝福被解释为某种特殊的或暗喻的应许;也有人反过来把应许当作特殊的祝福。[67]在我们看来,祝福或咒诅是实现应许的必要恩典,应该要以应许为中心来理解祝福或咒诅的护佑作用。
这四个应许的关键词分别是“民”(gîm),“地”(hāerāts),“君王”(mamelkhě)和“万国”(gôyēhem)。从词义上分析,“民”指一个族群;“地”是这个族群居住的独立领地;“君王”的动词词根是“统治”(mlk),另一相关名词是“王国”(mamělākhāh),指在一独立领土实施的政治制度;“万国”指世上其他国家或族群。
在对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多次显现中,上帝通常每次作一个或几个应许,并无上述顺序。我们现在把这些应许按照后裔、土地、王国和万国的顺序排列,因为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就是说,如果没有应许的后裔之民,也就不需要足够大的土地居住,土地的应许就不能实现;如果没有保卫和治理应许之地的需要,应许王国就不能实现;如果一个应许的王国强大到对其他国家发挥影响力的程度,赐福万国的应许就不能实现。这四个应许的逻辑关系在历史中展开,表现为时间先后的顺序。我们将看到,以色列史依照实现这四个应许的步骤而展开。《创世记》12—60章是以色列前史,记载耶和华如何使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成为繁多后裔的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