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于外邦人的人生智慧
当读到《箴言》中那些与其他民族智慧书相似的道德格言时,我们不要以为所罗门智慧只是外邦人智慧的模仿、照搬。两者一个明显的差别是,外邦人以为智慧来自他们崇拜的神,用人的智慧荣耀别神、偶像;所罗门智慧充满着对耶和华智慧的崇拜,“敬畏耶和华”(1:7,29,2:5,3:7,9:10)、“仰赖耶和华”(3:5,26)、“尊荣耶和华”(3:9)、“耶和华的管教”(3:11),“蒙耶和华的恩惠”(8:35)等教诲,贯串在《箴言》的字里行间。认识或不认识上帝耶和华、有没有上帝耶和华的启示,这是区别所罗门智慧和外邦人智慧的试金石,也是所罗门智慧高于外邦人智慧的原因所在。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吗?
如前所述,天启智慧和外邦人智慧的功能都是分辨善恶、是非、利害、祸福、生死,作出趋向前者、避免后者的正当选择。然而,外邦人智慧受偶像崇拜污染,不能运用上帝赐予的自由选择能力,或混淆善恶是非;或即使能够分辨善恶是非,却无力择善避恶;或即使于一时一事能够择善避恶,却不知道荣耀上帝,反归功于偶像或自身,终究落入失败和悲惨命运。
《箴言》基调是对举的格言。比如,“愚妄人以行恶为戏耍,明哲人却以智慧为乐”(10:23);“智慧人必承受尊荣,愚昧人高升也成为羞辱”(3:35);“义人家中多有财宝;恶人得利反受扰害”(15:6);“得智慧胜过得银子,其利益强如精金”(3:14),等等。这些“智慧”与“愚昧”、“义”与“恶”、“利”与“害”的对举,归根到底是敬畏上帝与自我中心的对立。我们试举两例说明这一点。
比如,“不许奸淫”的诫命是上帝的绝对命令,奸淫是违背上帝意志的罪。《箴言》中,父亲谆谆告诫儿子远离“淫妇”或“外女”(2:16,5:20,等),给予谨守“不许奸淫”诫命的天启智慧:“淫妇的口为深坑,耶和华所憎恶的”(22:14),“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6:26),与外女行淫的“必丧掉生命”(6:32);一言以蔽之,“她的家是在阴间之路,下到死亡之宫”(7:27)。其他古代智慧书关于不要奸淫的教导,只是这样一条算计自身利益的相对命令:“如果不想损害个人和家庭的幸福,就不要奸淫。”只要不违反自己快乐或家庭幸福的底线,婚外的情人不仅不是奸夫淫妇,而且往往被当作风流韵事或爱情故事大加赞赏。如康德所说:“以这种方式达成的和谐,就有如一首讽刺诗中描述的那对决意自尽的夫妇心心相印:哦!绝妙的和谐,男之所欲,亦女之所愿。”[46]可以说,外邦人智慧对男女偷情提出的死亡威胁,毫无约束力。世俗小说描写两厢情愿自尽男女的“永恒主题”,不过是不受约束情欲的挽歌。
再如,摩西把“济贫救苦”作为以色列人回报上帝救赎的神圣义务:“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的神将你救赎。因此,我今日吩咐你这件事”(申命记15:15,24:18)。但道德不能为义务而义务,履行义务需要“德福一致”的情感动力。在《箴言》中,好乐善施的智慧提供履行这一义务的动力,即人所感受的幸福。幸福首先来自耶和华回报:“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19:17);“善人必蒙耶和华的恩惠”(12:2)。其次,幸福不但在来世,而且也是现报:“义人在世尚且受报,何况恶人和罪人呢?”(11:31)再次,施舍者可以得到受惠人回报善意和友情的快乐:“好施散的,有多人求他的恩情;爱送礼的,人都为他的朋友”(19:6)。外邦人智慧中也有济贫扶弱的慈悲或慈善,但由于没有被救赎的历史经验,救济贫苦只是自爱的手段,而不是道德义务。康德说,一个人无论用他自己或别人的金钱财物为手段,“以行善济贫为乐”只是“隐秘而顺利”地实现的自爱,而不是德性。康德接着说:“自爱的准则(明智)只行劝告;德性法则颁布命令。但是,在我们受劝告而行之事与我们有义务去行之事之间,确实有着很大的差别。”[47]这一区分适用于外邦人智慧(“明智”劝告),却不适用于圣经;圣经中规定的遵守律法的义务和所罗门智慧中好乐善施的劝告的结合,达到神圣命令和道德良心的统一,以及道德义务和幸福情感的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