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审判的公义
在《那鸿书》中,亚述的衰亡意味着犹大的解救:“犹大啊,我虽然使你受苦,却不再使你受苦。现在我必从你颈项上折断他的轭,扭开他的绳索”(1:12—13)。但是,哈巴谷却收到不同的信息:“我必兴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残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1:6)。这意味着,犹大人刚被解开亚述之轭,又将被套上更重的巴比伦之轭。耶和华说,这并不是新启示,“虽有人告诉你们,你们总是不信”(1:5)。“有人”应指以赛亚,他早已预言犹大王室将被掳掠到巴比伦为奴(39:6—7)。但犹大人却为新巴比伦的兴起而“大大惊奇”(1:5),不愿或不敢相信他们将连同列国一样被巴比伦所灭亡。《哈巴谷书》用辩论方式,申明耶和华的公义。全书的结构可分两轮辩论和一首赞歌。
哈巴谷首先发问:“耶和华啊,我呼求你,你不应允,要到几时呢?”(1:1)先知难以容忍的罪孽是“律法放松”,“恶人围困义人,所以公理显然颠倒”(4)。哈巴谷的呼吁针对南国在玛拿西时期崇拜偶像、杀害先知的罪恶,显然写于约西亚改革之前。耶和华重申,他要兴起“残忍暴躁”(6)和“行强暴”(9)的巴比伦人,惩罚包括南国在内的“君王”和“首领”;而巴比伦人使用残暴手段,罪在他们“以自己的势力为神”(11)。
犹大国和列国将因罪恶受惩罚,这是哈巴谷期待的答复。但他不能理解“耶和华我的神、我的圣者”为什么要兴起比犹大人罪恶更大的外邦人来惩治犹大人,“恶人吞灭比自己公义的,你为何静默不语呢?”(13)这些恶人征服各国如网罗猎物,达到目的“就向网献祭,向网烧香”(16),这既助长偶像气焰,又不受惩罚地“时常杀戮”。因此,哈巴谷要向耶和华“诉冤”(2:1),期待耶和华公正的裁决。耶和华的答复是,巴比伦帝国在历史舞台上表演完上帝指定的角色,上帝就要用另外的角色来惩罚它的罪恶。“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诡诈、狂傲”(2:4—5),这是自我神化、不敬畏上帝之罪;“你抢夺许多的国,杀人流血,向国内的城并城中一切居民施行强暴”(8),这是残害无辜之罪,两者都将受到上帝愤怒的报复。先知在耶路撒冷被毁时得到同样的启示:“因为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他怎样对待人,也要怎样对待他”(耶利米书50:15),“我必在你们眼前报复巴比伦人和迦勒底居民在锡安所行的诸恶”(51:24)。但是,上帝将来惩治巴比伦人的罪恶和现在惩罚列国的罪恶,属于不同时间的安排,上帝不会因为将来的惩罚而赦免现在的罪恶:“以人血建城、以罪孽立邑的有祸了!众民所劳碌得来的被火焚烧;列国由劳乏而得的归于虚空,不都是出于万军之耶和华吗?”(哈巴谷书2:12—13)无论现在和将来的惩罚,都将推翻包括巴比伦在内的列国崇拜的“包裹金银的,其中毫无气息”的偶像(19),在“全地的人”面前荣耀耶和华(20)。
哈巴谷对耶和华的答复心悦诚服,歌颂耶和华的公义。值得注意的是审判之神的形象:“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3:3)。耶和华不只是坐在锡安山上审判万国,而是从以东地的提幔和巴兰山走向列国,如果说《以赛亚书》中“从以东的波斯拉来”的神(63:1)是施行公义和拯救的复仇者,那么《哈巴谷书》中从同一地方走来的神是“荣光遮蔽诸天,颂赞充满大地”的审判者。在上帝的审判面前,外邦崇拜的自然神“无不战惧”(3:10),山川“崩裂”,“塌陷”(6),“日月都在本宫停”(11),“践踏汹涌的大水”(15);上帝使敌人自相残杀:“你用敌人的戈矛刺透他战士的头”(14),却向犹大人施拯救:“你出来要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你的受膏者”(13)。
哈巴谷不知道上帝何时、通过何人拯救,面临即将到来的灾难,他表现出三种态度:一是畏惧:“身体战兢,嘴唇发颤,骨中朽烂”;二是顺从:“我只可安静等候灾难之日临到,犯境之民上来”(3:16);三是喜悦:“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18)。这三种不同态度如何能够交织在一起?哈巴谷的回答是“信”:“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3:19)。“信”()ěmûnāh)有稳固、依赖之义,无论现在或将来有何等苦难,坚信和依赖耶和华的人必将被拯救,得喜乐。《哈巴谷书》的核心启示“惟义人因信得生”(2:4)。《新约》三次引用这句话(罗马书1:17,加拉太书3:11,希伯来书10:37),希腊文的“信”(pistis)不只是人的情感,而是从公义的、可依赖的上帝得到的力量,使人称义,使人得救。《旧约》和《新约》的共同启示是,无论是毁灭耶路撒冷的灾祸,还是迫害基督信徒的暴力,都不能减弱、只能加强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