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二圣殿完工
上帝的护佑通过人的努力起作用。第二圣殿刚开工时,波斯的河西总督企图阻止,犹大的长老以居鲁士的诏令为由申辩。圣经说:“神的眼目看顾犹大的长老,以致总督等没有叫他们停工”(5:5),而是奏告大流士一世,请求查明真相。“敏捷的文士”以斯拉详细记录波斯君臣的来往公文(5:7—6:12)。
河西总督奏文称圣殿为“至大神的殿”(5:8),引用犹大长老自我称谓是“天地之神的仆人”(11),请求大流士调查“居鲁士王降旨,允准在耶路撒冷建造神的殿没有?”(17)大流士自诩继承居鲁士的事业,下令在宫廷档案中寻察居鲁士准许和赞助建立圣殿的诏令。大流士下令:“无论谁更改这命令”,必被吊死,“使他的房屋成为粪堆”,“愿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为他名居所的神,将他们灭绝”(6:12)。这三道严厉命令有力地遏止诬告者和破坏者。大流士并下令河西总督“拨取贡银”支付建造圣殿费用(6:8),献燔祭的所有供物,“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6:9)。和居鲁士一样,大流士的动机是自私的:“好叫他们献馨香的祭给天上的神,又为王和王众子的寿命祈祷”(10)。上帝利用人的私心,排除控告者(即“撒旦”)的“作对”(撒迦利亚书3:1—2),并实现“万国的珍宝必都运来”(哈该书2:7)的先知预言。
大流士的命令排除了外部障碍,先知传达的耶和华的话提供精神动力,两相结合,“建造这殿,凡事亨通”(6:14),“大流士王第六年,亚达月初三日”即公元前516年3月12日,“这殿修成了”(15)。这一日,“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并其余被掳归回的人”(16),按照摩西律法书的规定,在圣殿“为以色列众人作赎罪祭”(17)。
这一年的逾越节即4月21日开始,不但回归的犹大人,“要寻求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外邦人也聚集到圣殿,他们遵守律法的圣洁规则,“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秽”(21),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在逾越节之夜一同吃羊羔,又“欢欢喜喜地守除酵节七日”,“因为”,圣经总结说:“耶和华使他们欢喜,又使亚述王的心转向他们,坚固他们的手,作以色列神殿的工程”(6:22)。“亚述王”指大流士,波斯帝王习惯以被征服国号冠名,如“巴比伦王”、“埃及王”等。大流士一世是书珊省长儿子,而书珊长期受亚述统治,大流士被称为亚述王符合波斯王的称谓。圣经强调的是,耶和华使大流士的心转向犹大人。回顾重建圣殿的过程,每一关键时刻都有耶和华的护佑;圣殿建造成功的根本原因如耶和华所说:“我的灵住在你们中间”(哈该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