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该隐之罪
上帝在把亚当、夏娃逐出伊甸园时,“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3:20)。这应理解为上帝赐予人类的普遍恩典,衣饰掩体因此而成为人类文明的开始,羞耻之心成为人类道德的基础。但道德和文明并不能阻止人类继续犯罪。在该隐和亚当的后裔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后来文明史中所有罪恶的类型。
(1)该隐是谁?
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头生子吗?圣经可没有这么说。仔细阅读原文:“现在,亚当知道他的妻子夏娃,她就怀孕,生了该隐”(4:1)。在圣经大多数译本中,这里的“知道”被译为“同房”。但希伯来拉比书中有这样的解释:“蛇与她(指夏娃——译者)交配,她怀了该隐,因此说‘亚当知道他的妻子夏娃。’知道什么呢?知道她已经怀孕了。”[28]“知道”(yādha()和以“yd(”为词根的词在圣经共出现1058次,只有15次表示性关系。《创世记》第4章另外2处“知道”(4:17,25)确有“同房”的意思。我们不能仅凭经外的说法就断定4:1中的“知道”有“同房”的意思。我们需要仔细察看、领悟《圣经》内的证据。
《创世记》有多处“曲笔”暗示该隐不是亚当的亲子。夏娃在生了该隐之后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4:1)。“得了”(qānāh)是“拥有”的意思,如后来的亚伯拉罕说:“凡你拥有的东西,我都不拿”[29](14:23)。耶和华已经使亚当和夏娃成为一对男女(2:23),夏娃声称她拥有的“男人”()îsh),既不是亚当(因为她只是亚当的一部分),更不是该隐(因为该隐不是与女人配对的男人);说这个男人是该隐的父亲蛇族人,岂不是更合理吗?“耶和华使我得”不过是夏娃的掩饰而已。比较夏娃在生塞特之后所说:“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4:25)。“儿子”(zera()表示亲生子,夏娃只承认亚伯和塞特是亲生子,而该隐只与含糊其辞的“一个男子”有关。这是否暗示该隐不是她和亚当亲生子呢?
更明显的是,上帝耶和华对蛇族人说:“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彼此为敌”,“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3:15)。这里的“后裔”也是zera(,指夏娃和亚当的亲生子。按传统寓意解经法,“女人的后裔”指耶稣基督,而蛇的后裔是魔鬼,“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是耶稣基督战胜魔鬼的预言。我们不反对这样的解释,但认为这一解释恰恰证明该隐不属于“女人的后裔”。因为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马太福音1:1),而亚伯拉罕来自“亚当—塞特—挪亚—闪”的谱系(路加福音3:34—38)。因此,上帝最初的预言把该隐排除在亚当和夏娃的后裔之外,而“蛇的后裔”也不在人类以外,“魔鬼”象征着继承了该隐之罪的邪恶势力。
《新约》中更明白的见证是:“魔鬼从起初就犯罪……谁是魔鬼的儿女……不可像该隐,他出自(ex)那恶者(tou ponērou),杀了他的兄弟”(约翰一书3:8—12)。如果知道《新约》中“魔鬼”或“撒旦”是原初启示中“蛇”的代名词(启示录12:9,20:2),那么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该隐是蛇族人的儿子。这一点对早期基督徒不是什么秘密,德尔图良明白地说:“从魔鬼的种子受孕,她(夏娃)生了一个儿子。”[30]
(2)该隐三桩罪
该隐是私生子身份或许可以解释上帝为什么“只是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4:5)。上帝的态度却引起了该隐的强烈嫉妒,“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上帝警告该隐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4:5—7)。注意上帝提醒该隐不要像他母亲夏娃那样“恋慕”(即罪的冲动),而要“制伏”罪。用现在的话来说,该隐面临着犯罪或制罪的自由选择。该隐虽然出身不好,但上帝不看重出身,重在他自己的选择。
该隐选择犯罪,他把他的弟弟亚伯“杀了”(hāragh),这个词表示蓄意谋杀,圣经中另一同义词是“杀人”(rātsach);该隐是最早的杀人犯。
该隐杀人以后,上帝质问:“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4:9)“我不知道”是撒谎,第二句话是抗辩:“我没有看守我兄弟的义务,不要问我!”亚当尚能在上帝面前承认做了错事,只是推脱罪责而已;该隐的行为更加恶劣,他根本否认犯罪,而且为自己没有犯罪作伪证。
从嫉妒,到谋杀,再到抵赖罪行,这是该隐犯罪的三部曲。如果说,亚当、夏娃在性行为上犯罪,而该隐之罪带有更严重的社会犯罪性质。上帝给亚当的惩罚是“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3:17),因而继承父业的该隐先前靠种地谋生。而现在,上帝给了该隐更为严厉的惩罚:“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4:13)
“流离飘荡在地上”有两层含义:表面上的意思是大迁徙,居无定所,而深层的含义则是上帝不再与人面对面地直接交流。因此,圣经强调,自“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4:16)之后,上帝很少亲身露面;到摩西之后,“看到耶和华面的必死”更是成为常规。如果不理解人的原罪,就无法理解上帝的启示从露面到隐身的变化。
(3)该隐的子孙
圣经第4章记载的该隐谱系是圣经第一个谱系,和其他谱系一样,这个谱系有很高的历史可信度。按这个谱系的记载,该隐及其子孙们擅长于发明。“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了一个记号,免得人遇到他就杀他”(4:15)。“记号”()ôth)在圣经中可表示辨别家族的标识,如除酵节“在你手上作记号”(出埃及记13:9),耶和华要以色列人各归“本族的记号”(民数记2:2),以色列探子给喇合家“实在的记号”[31](约书亚记2:12)。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不同于亚当给其他人类的图腾。该隐的记号是什么?现在的解释连篇累牍,但最有历史可信度的理解应是,该隐后代以石为标志。这大概可以解释遍布世界的史前巨石文化现象。英国、西班牙和复活节岛上的巨石阵,以及后来在埃及和墨西哥等地建造的金字塔,引起人们无穷的遐想。圣经记载引起的问题是:这些巨石是不是不同时代的该隐子孙为纪念上帝给他们始祖的记号而建造的纪念碑呢?
与巨石文化显示的文明水平相当,该隐的子孙创造了人类早期文明。该隐发明了建城(4:17),第七代的雅八是“住帐棚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20),犹八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21),第八代的土八该隐是“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4:23)。这一发明顺序大致上与新石器晚期到铜铁时代现代智人在大迁徙中创造文明的过程相一致。该隐的谱系只记到第七代为止,这不是说该隐的后代在第七代之后就灭绝了,而意味着他们与其他人类融合了。
该隐谱系留给人们的警示是,人的罪恶和文明同步增长。第六代的拉麦发展出两个新的罪行:他是多妻制的始作俑者,娶了两个妻子(4:19),又是暴力专制的始作俑者。“拉麦之歌”(4:23—24)揭示了人类暴力统治的起源:“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上帝在把该隐逐到遥远的地方漂泊时,对世界各地的人类下达了一个保护令:“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4:15),再次显示上帝的慈爱。但是,拉麦却把上帝给予该隐的豁免权变成自身拥有的使用暴力的权利:“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这句表明,拉麦既是祖先崇拜者,又是一个活生生的暴君。拉麦代表了人类刚踏进文明门槛时代的种种罪恶:忘记上帝的恩典,而把祖先神化,崇拜和继承了始祖的杀人罪恶,滥用报复的权利攫取统治的权力,又用祖先崇拜的名义使用暴力。